丘漢平
| 丘漢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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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期 1948年—1990年6月 | |
| 选区 | 福建省第四區 |
| 个人资料 | |
| 字 | 知行 |
| 出生 | 光緒三十四年十月二十六日(1908年12月19日) |
| 逝世 | 1990年8月18日(81歲) |
| 死因 | 肝病 |
| 籍贯 | 福建省海澄縣 |
| 政党 | |
| 儿女 | 子:丘宏仁、丘宏義、丘宏達 |
| 父母 | 父丘安邦(熱心公益,精研佛學)、母林氏 |
| 母校 | 國立暨南大學商科 上海中國公學商學士 東吳大學法科學士 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博士 |
| 著作 | 《先秦法律思想》、《歷代刑法志》、《國際匯兌與貿易》、《羅馬法》、《法學通論》、《違警罰法》、《美國之統一與法治》、《華僑問題》等十餘種 |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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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漢平(1908年12月19日—1990年8月18日),字知行,福建海澄人,生於英屬緬甸仰光。中華民國法學家、教育家、政治人物,中國國民黨籍。他是民國時期著名的羅馬法權威,其法學著作等身,並先後創辦多所學校以作育英才。抗戰期間返閩整理省政,對戰時福建財政貢獻良多,並創辦省立福建大學。1948年當選第一屆立法委員。來臺後,他成為東吳大學在臺復校的關鍵人物,並創辦華僑保險公司。1990年辭世。
生平
[编辑]家世與早年
[编辑]丘漢平誕生於華僑家庭,父丘安邦為緬甸華僑領袖,熱心公益且精研佛學。他幼時在仰光成長,後為求學返回中國,先後就讀於廈門集美學校及鼓浪嶼英華書院,但均不符其求學理想[1]。
1921年,他負笈上海,考入國立暨南大學商科,並於1924年畢業,次年再獲中國公學商科學士。然而他志在法學,1927年又從東吳大學法科畢業,取得法科學士學位[1]。
為求法學之精進,他遠赴美國,於1929年獲得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博士學位。因其才華卓越,更被選為義大利皇家學院「羅馬法」榮譽研究員,學術成就獲得國際肯定[1]。
杏壇與法界生涯
[编辑]學成歸國後,丘漢平於1931年受聘返回母校,先後在上海的東吳大學、暨南大學法學院擔任教授,並歷任國立交通大學及中國公學教授。在暨南大學期間,他與校方共同克服經費短缺等困難,創立了該校法學院,並開辦外交領事系,擔任首任系主任[2]。
除了教學,他也是一位著作等身的學者,其《先秦法律思想》、《歷代刑法志》、《羅馬法》等十餘部著作,是當時法學界必讀的典籍。尤以其《華僑問題》一書,觀察周密、意見精闢,被日人山畸清譯成日文風行日本[1]。在教職之外,他也是一位言辭犀利的律師,曾義務為等被捕人士出庭辯護,在上海律師界深具聲望[2]。
抗戰時期主閩財政
[编辑]抗戰爆發後,丘漢平奉中央命令,於1939年秋轉赴福建內陸永安,開始了長達八年的從政生涯[1]。他在福建身兼多項財經要職:先後擔任福建省政府委員兼省銀行總經理,後升任省財政廳廳長,同時兼任交通部直轄驛運管理處處長,全力投入戰時物資搶運與地方金融的整頓,對穩定戰時福建經濟貢獻卓著[1]。
在烽火連天的1940年,他深感建國需才孔急,創辦了省立福建大學並兼任校長。為幫助有志青年在戰亂中完成學業,他首創「全部公費生」制度,規定錄取學生不僅免繳學雜費,還供給膳、宿、制服,實行軍事管理,嘉惠無數清寒學子[1]。
行憲與遷臺
[编辑]抗戰勝利後,丘漢平辭去本兼各職,於1947年返回上海重操律師業務。1948年,他當選為福建省第四區第一屆立法委員[1][3]。
國共內戰期間,他先隨政府遷往廣州,最終抵達臺灣。在擔任立法委員期間,他曾多次膺任財政、預算等委員會的召集委員[1]。1951年,他以一己之力奔走,創辦了東吳大學在臺復校前身的「東吳補習學校」,並出任校長,為日後東吳大學的復校奠定了堅實基礎[1]。
晚年
[编辑]他晚年仍不忘推動社會福利與經濟發展,號召華僑來臺投資,創辦了華僑產物及人壽保險公司。除提供一般社會保險服務,他還首創「學生平安保險」,以集體保險方式減輕家庭的教育負擔[1]。1990年6月他辭去立委職務,同年8月18日因病在臺北辭世,享壽八十七歲[1]。
家族
[编辑]丘漢平育有三子,均為國際知名學者[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