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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哲 (188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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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哲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880年
大清吉林将軍管轄区吉林副都統管轄区長春厅九台
逝世1954年1月7日(1954-01-07)(74歲)
中华民国台灣省台北市
籍贯吉林九台
国籍中华民国
政党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学历
经历
      • 吉林省议会议员
      • 吉林省议会议长
      • 参议院议员
      • 吉林法政专门学校校长
      • 中华民国军政府教育总长 1927
      • 兼任京师大学校校长 1927/8—1928/6
      • 东北政务委员会委员
      • 哈尔滨中俄工业大学校长 1928-1938
      • 东北各地事宜委员会委员
      • 北平政务委员会委员
      • 行政院驻北京政务整理委员会委员
      • 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
      • 冀察政务委员会常务委员
      • 国民参政会参政员 1938
      • 国民参政会参政员 1940
      • 国民政府委员 1943
      • 国民政府政务惩戒委员会委员 1943
      • 监察院副院长 1948

刘哲(1880年—1954年1月7日)[1],字敬舆中國吉林九台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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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哲毕业于京师大学堂文科。后历任吉林省议会议员、议长,还曾任北洋政府总统府顾问、吉林法政专门学校校长等职。他属于张作霖领导的奉系

1922年,他当选国会参议院议员。1924年,他任中东铁路理事。1927年6月,出任潘复内阁教育总长兼国史館副总裁,他也是北洋政府最后一任教育总长,在其任内九所国立大学合并为京师大学校,1927年8月由他兼任校长。1928年皇姑屯事件中与张作霖同乘,但幸免于难。

北京政府倒台后,他成为张学良的手下,历任东北政务委员会委员、東北边防司令長官公署参議、哈尔滨中俄工业大学校长,接收东北各地事宜委员会委员,行政院驻平政务整理委员会委员,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等职。1935年(民国24年)12月他被任命为冀察政務委員会常務委員兼東北大学校長。1938年与1940年两度出任国民参政会参政员,1943年任国民政府委员、政务惩戒委员会委员。1947年10月,他出任监察院副院长。后来他赴台湾。

1954年刘哲逝世。享年75岁。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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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徐友春主編『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2426頁作生于1880年。Who's Who in China 5th ed.,p.164作生于1892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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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徐友春主編.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 劉寿林等編. 民国職官年表. 中華書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 中国国民党百年人物全书. 团结出版社. 2005. 
  • 歷屆正副院長-劉哲. 中華民國監察院. [永久失效連結]
  中國北京政府
前任:
任可澄
教育总長
1927年6月-1928年6月
繼任:
(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