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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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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简称国防法
类型基本法律
公佈日期1997-03-14
施行日期1997-03-14
立法歷程
  • 人大会议通过:1997-03-14
  • 国家主席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四号(1997-03-1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签署公布)
修訂歷程
最新修訂2020-12-26(第1次修訂)
修正歷程
最新修正2020-12-26(最近一次修正)
收录于维基文库的法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收录于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的法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简称《国防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国家国防活动、武装力量建设及国防事务的基础性法律。该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的基本原则、国家机构在国防事务中的职责、武装力量建设、国防动员及国防保障等内容。[1]

《国防法》被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律体系中的基础性法律,对国防制度建设、武装力量发展及国防法治化具有重要影响。[2]

立法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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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防建设逐步走向法制化,建立统一的国防法律制度成为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1990年代,随着经济建设、国防现代化和军事体制改革的推进,解放军现代化建设、国防动员体系建设和军队法制化水平不断提升,为制定统一的国防基本法奠定了基础。[3][4]

立法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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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国防法》,奠定了中国国防事务的法律基础。2020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国防法》,调整国家机构职责、国防利益维护和军民融合发展等内容,以适应新时代国防和军队改革。[5][1]

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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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国防制度,明确了全国人大、人大常委会、国家主席、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在国防事务中的职责。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成武装力量,承担防卫国家、维护安全和参与建设等任务。国家建立国防动员体系,推动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并依法开展国防教育、科研和工业建设。国家保障国防经费投入,建立与国防需求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经费制度。[6][7][8][9]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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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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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2020-12-27 [2026-05-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19) (中文(中国大陆)). 
  2. ^ 李抒望. 新时代国防法治体系建设. 中国军事科学. 2021, 33 (5): 1–12 (中文(简体)). 
  3. ^ 刘志伟. 中国国防法制建设的发展历程. 国防. 2016, 28 (6): 44–50 (中文(简体)). 
  4. ^ 王振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发展. 中国法学. 2018, 38 (3): 5–18 (中文(简体)). 
  5. ^ 赵宏瑞. 《国防法》修订的制度意义. 国防科技. 2021, 42 (2): 11–18 (中文(简体)).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中国人大网. [2026-05-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6-04-06) (中文(中国大陆)). 
  7. ^ 王卫星. 新时代国防法治建设研究. 国防大学学报. 2022, 44 (3): 52–60 (中文(简体)). 
  8. ^ 陈波. 军民融合背景下国防动员制度研究. 军事法论丛. 2020, 12 (1): 77–88 (中文(简体)). 
  9. ^ 周盛平. 国防预算制度的法律分析. 财政研究. 2019, 40 (9): 90–99 (中文(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