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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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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𠊛華
Người Hoa
张福达
黃文華(越南语:Chú Hỏa)
黃文華(越南语:Chú Hỏa)
李祥光(越南语:Bá hộ Xường)
李祥光(越南语:Bá hộ Xường)
阮乐化
罗允正
吕良伟
普莉希拉·陈
关继威
徐克
张兰君
岑丽香
鄚玖
分佈地區
 越南:胡志明市、芹苴、薄寮、峴港、堅江、廣寧、北宁、海防、宁平、河静
 美国; 澳大利亞; 加拿大; 法国
語言
以越南語和粵語(廣州話、越南白话、欽廉話)為主
其他漢語:客家話(艾话)、閩南語(潮州話、泉漳話)、海南話、官话(普通话)等
宗教信仰
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新教)[1]
相关族群
明鄉人 · 胡志明市華人 · 艾族 · 山由族 · 在港越南人 · 京族
Hoa
汉语名称
繁体字越南華人
越南语名称
越南语người Hoa
người Hán
喃字 𠊛華
𠊛漢
同奈省一間貼滿門箋的華人民居

越南華人,越南政府稱之為華族(越南語:Người Hoa/𠊛華),主要由中國南方(兩廣、海南、福建)漢族移民後裔組成,其中廣府人與潮州人佔多數。根据2009年越南人口普查数据,華族为823,071人(占越南总人口0.96%),按各民族人口数量排名,華族是越南第八大民族。而根據1999年越南人口普查数据,華族为862,371人(占越南总人口1.1%),十年间减少將近四万人。

根据越南官方的民族分类,华族与艾族和山由族一样,均属于汉语族。[2]为了避免术语争议和歧视性态度,越南的华族通常也被称为“越籍华人”。[3]华族不包括居住在越南的中国公民。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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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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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14年,秦始皇派大军越过南岭将今越南中北部纳入版图,置为象郡。自此始有漢族人到越南定居。[4]這些漢族定居者包括百姓、軍人與朝廷官員。特別是在東漢馬援平定徵氏姐妹的叛亂期間,三萬余的漢族駐軍都定居在交趾,其中有大部分軍人與當地雒越女人通婚。此外,大部分當地貴族官員都與漢族女性聯姻,第一、二代的土生後裔也維持漢族人的文化習俗。然而,有的貴族與其後裔也定居在南越,在三四代之后逐漸與雒越人同化。漢與雒越之間的民族隔阂也逐漸地消失,而他們的混血後代京族都取代母系的民族身份。

從王莽時期開始,中國朝廷開始委派漢族官僚到交趾管理行政,以及推行漢族的政治制度與文化習俗。交趾人受到漢族文化的熏陶,開始採取漢族人的姓氏。不少漢族與雒越的後代逐漸從商,在中國和其他國家的沿海城市進行貿易活動。安南屬明時期期間,不少華裔商人搬遷到越南從商。在南宋和明朝分別被北方的外族所滅後,大量漢族官僚都逃到安南尋求庇護,而當時的安南朝廷亦授予流亡的中國官員參與科舉的資格。然而,那些官員必須與當地人同化,禁止返回中國。而那些駐紮在安南的中國商人,只能在海港城鎮范圍內活動,不能深入內地。安南朝廷禁止商人宣傳中華文化或與當地人交流。明朝時期,不少華裔商人聚集在越南沿海城鎮進行貿易。根據一名屬於荷兰东印度公司的長官,卓汉·范林加(Johan van Linga)在公元1642年记述,會安港(今越南廣南省)当时有平均五千名華裔商人遷居起家。

明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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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邊和的陳上川祠堂

清朝初年,一部分明朝遺民因為不願意歸順清朝政府,紛紛南逃越南。公元1679年,清廷逐漸平定三藩之亂,三千名南明遺民在高雷廉總兵陳上川、副將陳安平(Trần An Bình),龍門總兵楊彥迪,副將黃進的率領下,乘坐五十艘戰船前往今日越南的峴港,請求得到當時廣南國阮福瀕的庇護。阮福瀕嘉其忠義,不想拒絕;當時廣南國正在開墾南方的領地,遂令陳上川和楊彥迪前往南方的邊和、美萩一帶開墾田地、建造房屋和城市[5]。陳上川所率部眾,就是今日越南明鄉人的始祖,遷入當時由高棉人所控制的下柬埔寨地區(即南圻),隨後清朝固守中原,南明復辟無望,這些移民於是在南圻定居,稱自己為明鄉人。

明鄉人原稱「明香」,意指「明朝香火」。雖然明鄉人不斷與當地越人及高棉人通婚,逐漸發展成一個土生族群,亦融入當地越南社會,但為了表示自己不忘本,常常稱自己為明香人,又保留明朝衣冠,以示不忘自己為明朝遺民。當時阮朝君主欽佩他們的氣節,特許他們立祠祭祖,傳承中華文化習俗,在越南境內成立「明香社」[6],一些阮朝官員更以明香人自居。現時胡志明市第五郡堤岸同慶大道仍保留明鄉會館,公元1863年曾獲阮朝嗣德帝賜匾,現列為越南的國家古蹟。

不過在給予明鄉人一定權利後,阮朝統治者亦同時收緊對明鄉人的政策,首先,阮朝政府不允許明鄉人參加華僑商會及以華人自稱。公元1826年7月,阮朝明命帝阮福晈下令將「明香」改為「明鄉」[6]。公元1829年(明命十年),阮福晈詔示:「明鄉人夫婦及其家族,不得復返中國。」公元1842年(紹治二年),阮朝紹治帝阮福暶下詔:「凡有五名以上明鄉人之處,得准自行另立鄉社,明人須造冊呈報姓名,並禁止剃髮結辮,不得什於華人戶籍。」,意思是說,要有五名以上明鄉人才可立明鄉社,登記造冊以便查核,同時禁止他們薙髮易服,以別於其他華人,加速明鄉人的「越南化」過程[5]。

十九世紀末期,明鄉人曾成為清法兩國外交角力中的主題,清法兩國都希望把明鄉人視為己國之公民。公元1869年,法屬印度支那總督柯希爾宣布明鄉人在行政、司法和稅務方面,享有和越南人一同待遇。五年後(公元1874年),法屬印度支那政府重申將明鄉人當作越南人看待,以便日后統一管理。此外,法屬印度支那政府容許明鄉人繳交一筆費用就能更改國籍,結果部分明鄉人選擇了像中國新移民一樣的外僑身份。

根據法國的統計數據,1921年越南南部約有4.65萬明鄉人,佔當地有中國血統居民總數的42%。到1950年,這個數字增至7.5萬人,但只佔南圻華人總數的10%左右。明鄉人在華人總數比例下降,是因為在20世紀20至40年代有大批中國新移民湧往當地。然後,中方估計之明鄉人口遠高於此數,究其原因,是中法兩國對明鄉有不同定義。

位於胡志明市第五郡的明鄉嘉盛會館,門聯為:「嘉獻復振基光舊,盛德長留廟貌新。」

著名的越南華僑鄚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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鄚玖(越南語:Mạc Cửu,1655年6月11日-1735年7月17日),本姓「莫」,及至僑居越南後,因避免與篡黎自立的莫登庸的家姓相混淆,便在自己的姓「莫」上加上「阝」(邑部),成為「鄚」氏[7]),17世紀末、18世紀初越南河仙鎮的華僑領袖及實際統治者。他本是中國廣東雷州人氏,明朝滅亡後,因不願受滿清的統治,於是僑居位於湄公河三角洲的河仙(即現今的越南堅江省),在該地積極開發及進行管治。

本來河仙屬於真臘國,當時稱恾坎,是鄚玖賄賂真臘國國王寵妃倖臣而得到統治權,后見真臘國政府在面對暹羅的入侵中,真臘國王竟「聞警盡帶眷屬而走,暹兵至國,擄掠其女子玉帛財物而歸」,處於總潰敗的狀態,表現得十分懦弱[8],於是謀士蘇公提出「高棉素性淺薄,長於狡詐,少忠厚,非久依之勢。不若南投大越(廣南國),叩關稱臣,以結盤根之地。萬一有故,依為亟援之助。」

鄚玖接納此一建議,便於公元1708年農曆八月,親自到廣南國首都富春,覲見阮氏政權第七任君主阮福淍,向阮福淍稱臣。阮福淍隨即授予鄚玖為河仙鎮總兵玖玉侯一職(河仙鎮總兵從此成為河仙鄚氏統治者的名銜)。鄚玖取得阮氏政權的承認後,便在河仙繼續其實際的統治[9],使之成為繁榮的中南半島城市,並備受當地華僑的尊崇[10]。

黑旗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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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岸的潮州義安會館
同塔省沙瀝市的七府天后廟

近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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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仁华人以向东南亚其他国家出口大米为生,在18世纪初西山起义之后,他们的出口量大幅增加。尽管当地法律对大米出口有着严格的管制,但华人大多无视这一规定,大量出口大米。 19世纪20年代,由于这些出口,大米价格上涨了50%至100%,这激怒了明命皇帝统治下的阮朝廷。明命皇帝的官员黎文悦注意到,中国人在嘉定省的贸易事务中拥有很大的自主权,这部分归功于当时担任嘉定省省长的郑怀德的庇护。自1831年起,明命推行了一系列限制华人贸易的新措施,首先禁止居民出国旅行,这最终导致嘉定省居民在1833年爆发了一场短暂的起义。阮朝廷也尝试采取措施同化华人移民;1839年,颁布法令废除越南统治下的柬埔寨境内的华人宗族会,但效果不佳。明命之子绍智制定了一项新法令,规定只有华裔移民才能在华人宗族会登记,而他们的本地男性后裔则可以在明香会登记并穿着越南传统服饰。阮朝廷也表现出对华裔人士的隐性歧视;只有一位明香氏华人被提拔为官。这与嘉隆年间华裔人士在阮朝廷任职人数众多的情况形成鲜明对比。

1860年法国征服交趾支那(即殖民越南)后,华人移民越南的数量显著增加。这主要得益于《北京条约》的签署,该条约正式承认了华人出国谋生的权利。与越南人不同,法国人对这些华人移民持非常欢迎的态度,因为这为促进贸易和工业发展提供了契机,而华人通常从事劳工或中间商的工作。 1874年,法国设立了专门的移民局,要求中国移民在华人宗族和方言团体协会登记,并放宽了之前实施的贸易限制。[11] 像Khanh Tran这样的历史学家认为这是一种分而治之的政策,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减少越南人反抗法国当局的可能性。[12][13] 华人人口在19世纪后期呈指数级增长,20世纪增长更为显著;19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约有2万华人定居交趾支那。20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又有60万人抵达越南,移民潮在20世纪20年代和40年代末期尤为显著,当时中国内战的战乱和经济动荡的影响日益加剧。

华人与越南人之间的通婚将中国习俗带入了越南社会。例如,越南人食用鳄鱼,而鳄鱼对中国人来说却是禁忌。嫁给中国男子的越南女性也接受了中国的这种禁忌。

一些越南女性嫁给了帮助越盟销售大米的中国人。[14]

南北分治时期的国家地位:1950–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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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在一次党的全体会议上,印度支那共产党发表声明,表示华人应与越南人享有平等地位,并明确指出“华人中的工人和劳动者是越南革命的盟友”。北越建国一年后,中国共产党和越南共产党达成协议,给予居住在北越的华人越南公民身份。这一进程在20世纪50年代末基本完成。[15]

在越南战争期间,北越对华人少数民族仍然保持着友好关系。尽管当局日益鼓励中国人获得公民身份,[16]并将汉语贬低为外语。[17] 沿着逐步同化的路线,著名华人政治家周恩来在1956年访问河内期间,鼓励华人融入越南社会。[18]与南方不同,越南当局从未强迫或惩罚当地华人保留其文化。

“北方的华人享有越南公民的所有权利和特权,却不受任何不利影响。从1970年左右开始,越南人就一直试图让我们成为公民,但我们当中很少有人认为这符合我们的最佳利益。我们甚至可以在他们的选举中投票。除了不受兵役约束之外,我们在所有方面都被视为越南人。”[19]

在西沙海战(河内不赞同的中国行动)之后,越南民主共和国当局开始阻止华人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探亲。[20]大约在同一时间,在南越,总统吴廷琰1955年至1956年间,颁布了一系列措施,旨在将华裔融入南越社会:

  • 1955年12月7日:通过一项国籍法,规定凡具有中越混血血统的越南居民自动获得南越公民身份。
  • 1956年8月21日:颁布第48号法令,规定所有在越南出生的华裔,无论其家庭意愿如何,均自动成为南越公民。然而,在中国出生的第一代移民不得申请越南国籍,必须申请并定期续签居住许可证,同时缴纳居住税。
  • 1956年8月29日:颁布第52号法令,规定所有越南公民,无论其民族出身,必须在六个月内采用越南名字,否则将被处以重罚。
  • 1956年9月6日:颁布第53号法令,禁止所有外国人从事11种不同的行业,这些行业当时均由华人主导。外国股东必须在6个月至1年内清算其企业或将所有权转移给越南公民,否则将被驱逐出境或处以最高500万皮亚斯特的罚款。[21]

由于1955年越南的华人大多来自台湾,这些措施大大减少了南越的华侨人数。尤其是第四项法令,促使华人商人将资产转移给他们在越南出生的子女。 1955年,中华民国国民人数为62.1万人,到1958年锐减至3000人。南越政府后来于1963年放宽了对华裔移民的政策,新的国籍法获得通过,允许他们选择保留中华民国国籍或加入南越国籍。次年,统计局设立了一个新的普查类别“越华裔”(Nguoi Viet goc Hoa),所有官方文件中都将具有华裔血统的越南公民标注为“越华裔”。[21]1964年以后,没有采取进一步的重大措施来整合或同化华人。[22]

台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对这些政策表示抗议。一些华人想要离开越南,但只有少数人去了台湾,因为两国政府无法就移居程序达成一致。[23]中国两个政府的抗议并未对越南共和国对待华人社区的政策产生任何影响。相反,正是华人民众的行动迫使越南当局让步并修改了法令。[24]

离开越南:1975–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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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统一后,南越的华族人饱受社会主义转型之苦。政府面临的一大挑战是如何监管和控制敏感的市场活动,尤其是在胡志明市,那里的大部分商业经济都由华人企业主导。1978年中越交恶后,一些越南领导人显然担心华人商界可能存在间谍活动。一方面,华人企业控制着许多本应由国家垄断的商品和服务贸易,例如药品、化肥分销、粮食加工和外汇兑换。另一方面,精明的中国企业家通过香港和新加坡为越南出口产品提供了极佳的市场准入渠道。 20世纪80年代,这种贸易渠道变得越来越重要,因为它可以绕过一些亚洲和西方国家对越南实施的贸易抵制[25]3月24日的一项公告禁止所有批发贸易和大型商业活动,迫使约3万家企业一夜之间关门歇业。[26][27] 随后又颁布了一项法令,禁止一切私人贸易。[28][29]政府进一步的政策迫使原土地所有者在新经济区计划中成为农民,或加入军队在柬越边境作战,并没收了所有旧货币和外币,以及任何超过美元的越南盾——城镇家庭250美元,农村家庭150美元。[29][30][31][32][33][34]

虽然这些措施针对的是所有资产阶级分子,但对华会的打击最大,导致华会在主要城市及其周边地区的房产被没收。[35][36]华族社区进行了广泛的抵抗,冲突导致堤岸街头尸横遍野。[37][38]这些措施,加上1978年和1979年越南与柬埔寨和中国之间的争端所引发的外部紧张局势,导致大部分华族人外流。其中超过17万人从北部经陆路逃往中国广西省,其余的人则从南部乘船逃离。中国每天接收4000至5000名难民,而东南亚国家每月都有5000名船民抵达其海岸。中国派遣非武装船只协助撤离难民,但遭遇外交困境,越南政府否认华族遭受迫害,并在多达25万华族人申请遣返后拒绝发放出境许可。为了遏制难民潮,避免越南指责北京胁迫其公民移民,并促使越南改变对华族的政策,中国于1978年关闭了陆地边界。这导致乘船逃亡的人数激增,到1978年底,抵达其他国家的难民人数高达10万人。然而,此时越南政府不仅鼓励难民外流,还趁机敲诈勒索,索要五到十万越南盾的遣返费。每人离境需缴纳两两黄金或等值1500至3000美元。[39][40][41][42][43] 越南军方还强行驱赶数千名边境难民越过中越陆地边界,引发多起边境事件和武装冲突,同时指责中国利用破坏分子强迫越南公民进入中国。[44][45][46][47][48][49] 这批新涌入的难民使中国的难民人数达到约20万人。[50] 一个家庭因此分离。一名华裔男子被驱逐出境,而他的越南裔妻子和孩子则被留在了越南。[51] 那些无力支付遣返费用的人则继续面临歧视和排斥,包括强制退休、减少口粮配给以及被排除在某些学习领域之外——这一措施被认为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必要之举。[52]

广宁省是受灾最严重的省份。约有16万华族人被迫离开,约占该省总人口的22%。华人曾为工业和采矿业提供了急需的劳动力,但几乎所有华人社区的离开都使该省的经济遭受重创。[53]

战争期间及战后,难民潮规模不断扩大。1979年第一季度,每月抵达东南亚的船民人数增至11,000人,4月增至28,000人,6月增至55,000人,另有超过90,000人乘船逃往中国。此外,越南军队还开始将华族人驱逐出越南占领的柬埔寨,导致超过43,000名难民(其中大部分是华族后裔)经陆路逃往泰国。[54] 此时,越南已公开没收难民的财产并勒索钱财。仅在1979年4月,身处越南境外的华族就通过香港向胡志明市汇款共计2.42亿美元(相当于越南1978年出口总额的一半),以帮助他们的亲朋好友逃离越南。[55] 到6月,难民汇款已取代煤炭行业,成为越南最大的外汇来源,预计将达到30亿美元。[56] 36</ref> 到1980年,中国的难民人口达到26万人,[57],东南亚幸存的船民难民人数达到40万人。[58](据估计,50%[59][60]至70%[55]的越南和中国船民葬身大海。)

新政(自1986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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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族翁本寺节庆舞狮表演

1986年,阮文灵发起新政后,越南的华族经历了大规模的商业复兴,尽管遭受多年迫害,他们开始在越南经济中重新获得大部分权力。[61] 越南的开放政策和经济改革,以及越南与其他东南亚国家经济和外交关系的改善,使主要居住在城市的华族少数民族重新焕发了活力,恢复了他们在经济中的地位。在1975年以前对越南经济产生影响。[62][63]

自2013年来,大量自中国大陆的新移民移居北宁市、广宁市、海防市、河静省、胡志明市(主要是原平阳省)定居或开展商业活动,在越南长期居住,并在持续增多,是东南亚中国新移民增速最快的国家。[64][65]

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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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越南人口普查,華裔(華族)為749,466 人(佔越南總人口0.78%),為越南第九大民族。現時大部分華裔居住在胡志明市,其餘居住在越南南部地區的農村。在二十世紀中期,華裔是最大的少數民族群體,其人口曾在越戰結束後的一年(1976 年)達到頂峰,達到120萬,約佔越南人口的 2.6% 。然而三年後,隨著大多數華裔離開越南,華人人口下降到 935,000 人。1989 年的人口普查顯示,華人口已增至 960,000 人,但比例已降至 1.5%。[66]1999 年,華人人口約為 860,000 人[67] ,約佔越南人口的 1.1%,被列為越南第四大民族。[68] 法屬印度支那時期,華人主要集中在交趾支那,1943 年的人口普查表明,華人佔交趾支那人口的 7%。[69]

籍貫主要分布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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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人口當中,廣府人占多數,根據1989年華人統計占56.5%。潮州人人口排行第二,占於34%。閩南(泉漳),海南以及客家籍占少數, 份額數目分别為6%, 2%,1%。[70]

華人祖籍民系及分佈地區[71]
1924 1950 1974 1989 分佈地區
廣府人(含原廣州府及肇慶府地區) 35.0% 45.0% 60.0% 56.5% 胡志明市 (41%)、[72] 芹苴市 (44%)、[73]前江省 (41%)、[74] 檳椥省 (30%)[75]
潮州人 22.0% 30.0% 20.0% 34.0% 薄寮省 (85%)、[76] 朔莊省 (80%)、[77] 堅江省 (70%)、[78] 隆安省 (45-50%)、[79] 西寧省 (45%)、[80] 永隆省 (40%)、[81] 同塔省 (30-40%)、[82] 茶榮省 (33%)[83]
閩南人
(泉漳人)
24.0% 8.0% 7.0% 6.0% 會安市(>50%) [84]、 平陽省 (45%)[85]、順化市[86]
客家人 7.0% 10.0% 6.0% 1.5% 頭頓省 (45%)、[87] 同奈省 (15%)[88]
海南人 7.0% 4.0% 7.0% 2.0% 富國島 (85%)[89]、寧和市社、 綏和市、 芽莊市[90]
其他 5.0% 3.0% - - –

祖籍及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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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越南胡志明市堤岸及湄公河三角洲的华人主要来自福建省和广东省,而上越南北宁、海防、广宁及中部河静的华人(包含新移民)来自广西、云南、湖南。闽南人和广东人占越南华族人口的90%以上。1989年统计,广府人占越南华人的56.5%,潮州人占34.0%。广府人与潮州人合计占堤岸华人总数的75%。越南另有越北跨境的壮侗、苗瑶、彝语支族群,来自中国南方。

闽南人(福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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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福建省漳州和泉州的闽南人(越语:Phúc Kiến),大部分都是贸易商。越南福建人的情况与客家人类似,多数已失去母语,改讲广东话或越南语。

广东人(广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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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广州、佛山、肇庆二府的广府人(越语:Quảng Phủ),大部分移民是工匠和商人。1989年占56.5%,是最大帮群。

潮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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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广东潮州府八邑的潮州人(越语:Tiều),是第二大帮群。1989年占34.0%,主要分布在湄公河三角洲的薄寮省(85%)、朔庄省(80%)、坚江省(70%)、隆安省(45-50%)。通行潮州话,但与闽南人一样,在越南大环境下多已转讲粤语。

客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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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人(越语:Hẹ / Khách Gia)主要来自广东省梅州、惠州和福建省汀州,来自福建的客家人和来自广东的客家人方言略有差异。1989年占1.5%。因为受到越南当地大环境的影响,很多在越南的客家人逐渐改讲广东话甚至越南语。

海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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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海南岛文昌、琼海的海南人,1989年占2.0%。早期从事胡椒贸易和餐饮业

下方人/云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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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方人超过2000人,于20世纪60年代初从中国移民至越南。他们与越南少数民族当中的华族群具有相同的血统,并使用西南官话。但服饰和习俗与赫蒙族和倮倮族以及中国云南省的白族相似。

越北跨境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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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依族、侬族和中国的壮族之间关系密切,属同源民族。布依族也是越南54个民族之一。苗族(越南称赫蒙族)属苗语支,瑶族(Dao)超过62万为越南第9大民族,彝族称倮倮族,仡佬族、拉基族等属仡央语支。这些族群10世纪从中国境内移居越南,平时多会说几种语言,通用西南官话。

明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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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9年随陈上川、杨彦迪南逃的明朝遗民后裔,原称“明香”,意为“明朝香火”。不断与当地越人及高棉人通婚,逐渐发展成土生族群。1921年南部约有4.65万明乡人,占当地有中国血统居民总数的42%。现已被越南官方归为京族或另立,但文化上仍属华人系。

中越混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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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混血为华人与越南当地民族混血而成。大部分遵循中华文化,也有越南文化而融入越南主流社会。1955年南越颁布国籍法,具有中越混血血统的自动获得南越公民身份。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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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越北与中国相邻的地区,有源自中国南方的少数民族的山瑶族和艾族。艾族是畲族人的后裔。迁徙到越南的少数民族也应当被视为越南华人的组成部分。

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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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華人在日常生活中多使用粵語,此外有一部份越南華人講潮州話與泉漳話,越南華人當中還有來自惠陽、東莞、梅縣、大埔、興寧等地的客家人,客家話也在一些當地的華人社區中使用。因為受到越南當地大環境的影響,很多在越南的客家人逐漸改講廣東話甚至越南語。在越南的福建泉漳人、潮州人、海南人的情況與客家人類似,多數已失去了其族群的母語,改講廣東話或越南語了。越南最大的唐人街在胡志明市的堤岸區,這裡的華人主要以粵語作為媒介語言。

此外在越北與中國相鄰的地區和南部的同奈、同林省,有源自中國南方的少數民族的山瑤族和艾族。艾族和山瑤族又稱山由族,以粵語欽廉話為母語;而艾族則是畲族人的後裔,以艾話 和白話為母語。他們很多都兼通多種語言或方言。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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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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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籍贯汉语(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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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75年前,越南华人教育以方言教学为主,华人根据各自籍贯的汉语将名字保留方言发音。例如广府人“陈”读作“Chan”,潮州人“林”姓常拼作“Lim”。1975年后南方华校被国有化,华文教育中断一代,许多家庭才改用越语拼音登记华人姓名。

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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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后半叶华语(以粤语为主,近年普通话兴起)在越南华人社群中成为通用语。在胡志明市第五郡(堤岸),粤语仍是华人街市、会馆的通用语。而名字则通常保留各自籍贯汉语发音,姓的发音则倾向使用粤语发音。例如潮州人“许”姓,口语读潮州音“Khó”,但登记时常按粤语写作“Hứa”。

越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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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大部分越南华人同时拥有越南官方姓名,越南姓名通常是在中文名之前按越语汉越音转写,并加入越南式垫字。男用“文 Văn”、女用“氏 Thị”。例如,华人“陈锦江”的越南名写作“Trần Cẩm Giang”;女华人“李美玲”写作“ Lý Thị Mỹ Linh”。在身份证、学历上以越南名为准,中文名仅在社群内部使用。

一些越南华人也采用英文名,英文名通常是在中文名之前写的,例如堤岸出生的澳洲华人演员的越南名与英文名并列为 “James Trần”。

料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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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中华菜与大中华地区(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及其他海外华人的料理口味差异很大。许多越南华人料理受越南菜和法国菜影响,口味往往偏清淡、喜用鱼露、酸甜。由于佛教信仰因素,也有部分华人茹素。

传统中华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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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华人传统菜近似于华南的菜系,主要源于广府菜、潮州菜、客家菜和闽南菜。这些料理在中国南方菜系都能找到,如云吞面、点心、豆花和海南鸡饭。堤岸的“广肇会馆”和“潮州义安会馆”仍保留传统饮茶、打冷风俗。

本地化中华料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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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化中华料理为融入当地食材的华人料理,但口味并不偏辣

  • 堤岸炒粿条(Bột chiên)
  • 潮州炒粿条(Hủ tiếu xào)
  • 广式破酥包(Bánh bao)
  • 药材汤面
  • 客家酿豆腐(Đậu hũ nhồi thịt)
  • 七彩鱼生(Gỏi cá kiểu Hoa)的春节版本

越-法华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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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法国殖民影响的堤岸华人菜,如法棍夹烧肉(Bánh mì xá xíu)、华人牛角包点心。

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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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初以前的越南华人对祖籍国抱有割舍不断的感情,渴望加强与中国的联系,故早期的华文报刊内容多以中国新闻为主。但在统一后,越南政府开放华人入籍以及第二代越南华人的诞生,华文报刊也慢慢地转变编辑方针,同时加强华人社群与政府及其他民族之间的讯息交流,扮演桥梁角色。值得注意的是,20世纪70年代后越南华文报刊也依然有特刊报导中国大陆、香港和台湾的新闻。

越南最初的华文报刊是1920年代在西贡发行的《华侨日报》,最长寿的华文报刊是1975年前在堤岸创办的《新越华报》。[91]当地华文报刊在反殖民统治、抗战和建国独立等历史事件上都发挥了反映民情的功能,渐渐由侨报转型为主流报。目前在胡志明市较具地位的报刊有《西贡解放日报》(越文版为《Sài Gòn Giải Phóng》,有华文版)、《大团结报》华文版等。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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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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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华文教育最早可追溯至17世纪末明乡人在会安、堤岸建立的私塾和义学,以教授《三字经》《千字文》为主。法属时期,华人会馆(广肇、潮州、福建、客家、海南五帮会馆)开始兴办正式的华侨学校,如堤岸的义安学校、中正学校、启秀学校等,教材直接采用中华民国的国语课本,教学语言以粤语为主,潮州帮、福建帮学校则保留潮州话、闽南话教学。

1954年南北分治后,出现南北差异。在越南共和国(南越),华侨教育最为兴盛,至1975年南越全境有华校约170余所,学生约6万人,形成从幼稚园到高中的完整体系,并设有南越堤岸的博爱学校、启智学校、穗城学校等私立中学,毕业生可报考台湾、香港大学。在越南民主共和国(北越),1955年后华校被纳入公立系统,华语课程大幅缩减,海防、广宁等地的华校仅作为少数民族学校保留。

1975年南北统一至1986年革新开放前,越南政府对南方华校实行国有化改造,华校被改为越语公立学校,禁止教授华文,导致华文教育出现约15年的断层。许多华人家庭只能通过家庭私塾或会馆秘密补习维持中文。[92]

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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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革新开放后,越南政府重新允许开办民办华文中心,但华校仍属“外语中心”性质,不在国民教育体系内。目前越南华文教育集中于胡志明市第五、六、八、十一郡的堤岸地区,为全越华人聚居核心。

较为具规模的半公办华校有:

  • 陈佩姬博士学校(Trường Trần Bội Cơ) - 原博爱学校旧址,现为胡志明市规模最大的华人子弟学校,约2000名学生,课程为上午越文正规课程,下午华文、中文课程。
  • 义安中学(Trường Nghĩa An) - 潮州会馆主办,潮州籍学生为主。
  • 周文廉学校(Trường Châu Văn Liêm)
  • 何文耀学校

教学模式普遍为“双轨制”:学生上午在越文公立学校完成越南教育部的课程,下午或晚间到华文中心学习3-4节华文课。教学语言现以粤语(广州话)口语 + 普通话/国语书面语为主,教材多沿用台湾版《华语文》、中国大陆《暨南中文》或胡志明市华人编撰的《越南华文》系列。潮州、客家等方言已基本不在学校使用,仅在家庭内部保留,导致年轻一代出现“会听粤语、只会说越南语”的现象。

师资长期短缺是最大瓶颈,教师多为1975年前毕业的老华校教师或从台湾、香港返聘,近年亦有中国大陆汉办(现语合中心)派遣的志愿者教师。

高等教育与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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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国内至今没有华文高等院校。华人高中毕业生如欲接受全华文高等教育,主要通过保送或侨生联招前往台湾、香港、中国大陆(暨南大学、华侨大学)以及新加坡、马来西亚留学。留在越南国内的华人学生则进入越南语大学就读。

近年来由于中越经贸关系密切,学习普通话的经济价值提升,非华裔越南人学习中文的人数已远超华人子弟,胡志明市人文社科大学、河内大学的中文系成为热门专业,反过来也促进了堤岸华文中心的复兴。

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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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初到侨居地时,由于对地缘和血缘的凝聚力和认同感,自发性的组织同乡会馆和宗亲会馆以便彼此之间互相照顾。经过时代的演变,华人在经济和教育上都有了显著的成长,逐渐生出了工商会、校友会、公益组织和宗教团体等不同类型的组织。

早期的社团多半为秘密会社组织而成,这些社团代替寺庙和义山的管埋形式为社员举办祭祀活动,同时借着“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的观念,在不惊动政府的情况下执行制裁和调解纠纷的工作。社团中的领导人物通过复杂的关系网络支配社员,社员必须通过领导人物接触外部讯息,也间接切断社员的自主能力,但随着时代的进步,社团开始寻求法律的途径注册成立合法的组织,早期的秘密结社则受到司法机构的扫荡转移到地下活动。

越南较具规模的华人社团有:五帮会馆、义安会馆、华人社团联席会,这些团体在当地华人的经济、文化和教育上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政治上更是重要的施压集团。

越南华人社团的核心是“帮”制度,源于清代五大籍贯:广肇帮、潮州帮、福建帮、客家帮、海南帮。每帮设有会馆,兼具庙宇、义山、学校、调解功能。胡志明市堤岸现存最著名的有:

  • 穗城会馆(广肇帮) - 供奉关帝,供广州、肇庆籍华人
  • 义安会馆(潮州帮) - 供奉关帝,是堤岸华人最富有的会馆
  • 二府会馆(福建帮) - 供奉天后妈祖
  • 崇正会馆(客家帮)
  • 琼府会馆(海南帮)

1975年后所有会馆被收归国有,改为越南政府管理的历史遗迹,仅保留宗教功能。2010年后,会馆以“华人文化中心”名义恢复部分社团功能,主要负责奖学金、贫户救济、农历节庆组织,不再具备政治动员能力。

政治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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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越南实行一党制,不存在华人政党。越南华人政治参与主要通过越南祖国阵线和各级人民议会实现。

在越南共和国时期(1955-1975),堤岸华人拥有较强的经济自治,政治上普遍保持中立,部分华人大资本家通过捐助方式影响南越政权,但无独立政党。

目前,越南国会和胡志明市人民议会中有数名华人代表,多为商会、华文学校推荐的无党派或共产党员人士,代表堤岸第五郡等华人聚居区。华人参政议题主要集中于要求恢复华文教育合法化、私立华校产权和庙产归还,而非族群政治。

社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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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越南宪法》第5条和第16条:越南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民族歧视。法律上华族是54个少数民族之一,属于越南公民,拥有与京族同等的学习母语的权利、免费教育、医疗福利、选举投票及参选为国家议员的权利。

1976年统一后,华人社会地位急剧下降。1978-1979年排华事件及中越边境战争期间,大量华人被视为“资产阶级和亲中势力”被没收财产、强制迁往新经济区,直接导致了船民潮。1980年《越南宪法》确立全体公民平等后,华人公民权才在法律上恢复。

此外,越南政府为照顾少数民族的优待政策(如高考加分、公务员配额)主要针对山地少数民族,聚居城市、经济相对较好的华人通常不被纳入优待范围,处境类似于“不被优待的少数民族”。

在中越南海争端升温时,堤岸的华人商铺曾多次被要求悬挂越南国旗以表忠诚。

通婚和同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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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长期聚居和汉越文化相近,越南华人与京族通婚率在东南亚华人中属最高。根据2019年人口普查,胡志明市华人中约40%家庭为华越通婚,其子女通常登记为京族,改用越南姓名,中文能力在第二代即迅速流失,形成明乡人化现象。

海外移民和歸國華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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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許多西方國家如澳大利亞、加拿大、法國、英國和美國有許多越南華裔社區,洛杉磯、舊金山、紐約、休士頓、芝加哥、達拉斯、多倫多、檀香山和巴黎等地的唐人街有大量越南華裔聚居,而具有越南風情。其中一些越華社區還有協會,例如法國有法國華裔互助會(Association des Résidents en France d'origine indochinoise)。

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的卡巴瑪塔的唐人街有大量越南華裔聚居。

歸國華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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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大陸的越南歸僑人口已達30萬,主要居住在廣東、廣西、海南、福建、雲南、江西等省的194個難民安置點。超過 85% 的人實現了經濟獨立,但其餘的人生活在農村地區的貧困線以下。[93]雖然他們擁有與中國大陸公民大部分相同的權利,包括就業、教育、住房、財產所有權、養老金和醫療保健,但他們沒有獲得公民身份,繼續被政府視為難民。他們的難民身份使他們能夠獲得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 (UNHCR) 的援助,直到 21 世紀初。[94]2007年,中國政府開始起草立法,授予居住在其境內的印度支那難民(包括佔多數的歸僑)完整的中國公民身份。[95]

遺傳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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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各民族的人類粒線體DNA單倍體群
單倍群:   A(英语:Haplogroup A (mtDNA))   B(英语:Haplogroup B (mtDNA))  C(英语:Haplogroup C (mtDNA))   D(英语:Haplogroup D (mtDNA))   M (xD,C)(英语:Haplogroup M (mtDNA))   N(xB,R9'F,A)(英语:Haplogroup N (mtDNA))   R9'F(英语:Haplogroup R (mtDNA))
越南 (n = 622)
2%(英语:Haplogroup A (mtDNA))
5%(英语:Haplogroup C (mtDNA))
5%(英语:Haplogroup D (mtDNA))
7%(英语:Haplogroup N (mtDNA))




京族 (n = 399)
1%(英语:Haplogroup A (mtDNA))
2%(英语:Haplogroup C (mtDNA))
4%(英语:Haplogroup D (mtDNA))
8%(英语:Haplogroup N (mtDNA))




赫蒙族 (n = 115)
5%(英语:Haplogroup A (mtDNA))
7%(英语:Haplogroup D (mtDNA))
8%(英语:Haplogroup M (mtDNA))
9%(英语:Haplogroup N (mtDNA))




岱依族 (n = 62)
2%(英语:Haplogroup A (mtDNA))
7%(英语:Haplogroup C (mtDNA))
5%(英语:Haplogroup D (mtDNA))
7%(英语:Haplogroup N (mtDNA))




華族(華裔) (n = 23)
9%(英语:Haplogroup N (mtDNA))




儂族 (n = 21)
5%(英语:Haplogroup A (mtDNA))
5%(英语:Haplogroup C (mtDNA))
5%(英语:Haplogroup N (mtDNA))




Source: Figure 1 A, Page 6, Sara Pischedda et al. (2017)[96]

著名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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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5年(清朝時期)的越南華人

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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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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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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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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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庄国土, 华侨华人与中国的关系, 2001, 广东高等敎育出版社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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