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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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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璽安
 中華民國第2屆立法委員
任期
1993年2月1日—1996年1月31日
选区全國不分區選舉區
个人资料
性别男
国籍 中華民國
政党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学历
经历
      • 國民大會代表、主席團主席、憲研會副秘書長
      • 國民黨中央委員、組織工作會副主任
      • 中央日報、大華工專董事
      • 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理事長
      • 台北市私立稻江高商校長、董事長
      • 第二屆立法委員
        (1993年-1996年)
      • 立法院預算委員會召集人、法制委員會委員

陳璽安,中華民國政治人物,曾任國民大會代表,後代表中國國民黨在全國不分區當選為第二屆立法委員[1][2]。

2016年4月14日,陳璽安涉嫌挪用稻江管理學院基金新台幣1.2億元,遭檢調約談交保。調查局台北市調處線報陳雇用垃圾車滅證;有媒體「滅證」報導,檢調暫還待清查比對。檢方指揮台北市調處約談陳璽安、女兒及出納等10餘人到案說明;北檢複訊後諭令陳璽安100萬元交保。[3]。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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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陳璽安委員簡介. 立法院全球資訊網. [永久失效連結]
  2. ^ 立委問政專輯 陳璽安. 立法院國會圖書館. [2024-05-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5-29). 
  3. ^ 游凱翔. 陳璽安涉案疑滅證 檢調查扣待比對. Yahoo奇摩新聞 (中央社). 2016-04-18 [2022-0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