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三医学中心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三医学中心,原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简称武警总医院),是一所位于北京三级甲等医院[1]

1937年在中央军委警卫团下组建卫生所[1]。 1938年中央教导队成立卫生队,1939年6月,中央教导队扩编为中央教导大队中央教导大队卫生队一直担任中央警卫部队的卫生勤务保障任务[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北京卫戍区警卫一师医院[1]。 1983年改编扩建,隶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3]

1988年试运转[4]。 1990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医院重新建立[5]。 1997年被评为三级甲等医院[3]

2018年,陆军总医院海军总医院第三〇二医院第三〇九医院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附属医院、武警总医院均已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暂管[6]。武警总医院现已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三医学中心,与其他七个医学中心一起归属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7]

参考[编辑]

  1. ^ 1.0 1.1 1.2 《现代化医院管理》郑静晨主编 第1页
  2. ^ 《中国医院建设 1》 卫生部医政司主编 第94页
  3. ^ 3.0 3.1 《北京百科全书 海淀卷》《北京百科全书 海淀卷》编辑委员会编 第275页
  4. ^ 《长寿大典》 叶树人主编;蒋欣等编 第2037页
  5. ^ 《军事医学辞典》陆增祺主编 第51页
  6. ^ 官方披露:原陆军总医院等单位已由解放军总医院暂管. 澎湃新闻. 2018-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9). 
  7. ^ 军队医院更名继续,解放军总医院八个医学中心亮相. 搜狐. 2018-1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