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各地市面积列表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本表列出西藏自治区6个地级市及1个地区的土地面积。根据国务院決定,西藏自治区自2007年起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200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參 1]。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全区共有耕地442,967.35公顷(664.45万亩)。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公布全区土地面积为120,218,947.91公顷(180,328.42万亩)[參 2]

列表[编辑]

西藏自治区各地市面积列表
行政区 面积
平方公里
占全区比重
(%)
位次
西藏自治区[註 1] 1,202,189.48 占全国12.523% 全国第2位
拉萨市 29,634.01 2.47 7
日喀则市 179,902.60 14.96 3
昌都市 109,816.98 9.13 5
林芝市 114,215.10 9.50 4
山南市 79,253.53 6.59 6
那曲市 352,192.31 29.30 1
阿里地区 337,174.95 28.05 2

注释[编辑]

  1. ^ 包含未实际管辖的藏南地区

来源[编辑]

  1. ^ 《关于西藏自治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的公报》.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西藏自治区统计局、西藏自治区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11-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07). 
  2. ^ 西藏自治区土地资源概况.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2019-11-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