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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靈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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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靈毓中國清朝官員,1752年,於台灣擔任彰化縣儒學訓導,主要為負責教育方面的事務,品等為從七品

前任:
陳大典
彰化縣儒學訓導
1752年上任
繼任:
陳鵬程

參見[编辑]

參考文獻[编辑]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