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學院前身是1996年4月成立的公務員培訓處(英語:Civil Service Training and Development Institute),由成立於1961年的公務員訓練處和成立於1984年的高級公務員課程中心合併而成,當時隸屬公務員事務科,至2004年4月公務員培訓處併入公務員事務局,成為其內部機構。林鄭月娥在2017年發表其行政長官任內第一份施政報告,內容提及要設立一所全新的公務員學院[6],翌年施政報告中再提及校舍選址位於觀塘區,預計於2026年落成[7]。公務員事務局在2019年成立了由商人馮國經領導的公務員培訓諮詢委員會,為建設新公務員學院做準備[8]。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在2020年接受深圳衞視訪問時表示,將來落成的公務員學院可以如在2018年被併入中共中央黨校的國家行政學院一樣[9]。2021年,香港政府計劃年內成立公務員學院,並升級北角政府合署內公務員培訓處的設施,作為公務員學院的臨時院址[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