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User talk:H2NCH2COOH的话题

Kanashimi (留言贡献)

您好。對於簡繁轉換一對多列表不曉得應該以什麼樣的標準來增添文字的呢? 假如"支"這個字不該列入的話,會不會有"韆"、"醜"、"鬥"也不該列入的問題呢?

H2NCH2COOH (留言贡献)

「韆」「醜」「鬥」等全部可見於漢字簡化相關的政策性文件,其他一些例如「舘」「逕」見於異體字整理的相關文件和字典。還有一些不見於正式文件,但是文字學上有同源關係、繁簡中出現使用情況分化的字,當然也可收錄。唯獨「支/隻」這種,不被任何官方文件、字典、詞典收錄為繁簡體、正異體關係,二字不曾被合併,也沒有任何源流關係,甚至在普通話以外的很多方言都不同音,因此它就是別字,是地區詞的範疇,只不過是只有一個字的詞。如果這種地區詞都能收錄,那硅/矽這種也應當收錄,整張表會十分混亂,不能反映單字的對應關係。

Kanashimi (留言贡献)

我覺得簡繁轉換一對多列表上面標頭所附的"本文內容包含語文的習慣用法,而不只限於官方標準"會更合理一點,畢竟作繁簡轉換時的確會有這樣的需求與情況。像硅/矽這樣的,其實也可列入,標明其依據來源、類型即可。

H2NCH2COOH (留言贡献)

這句話存在的原因是大陸的官方繁體字標準和港台用法有很大差異(因為政策的更迭和新字形等原因),所以官方標準不能解決字級繁簡轉換問題,但即使如此,一些權威字詞典還是可以作為參考的,不會有完全沒文字學依據的轉換規則。而你說的這種情況已經不是文字級轉換問題,而是相同的事物在兩岸被命了不同的名,因此不屬於繁簡轉換而屬於地區詞轉換的問題。你可以這麼設想,大陸也是有繁體字出版物的,如果大陸把介紹這些事物的文字用繁體字出版印刷,它需要(或者說應當)過這一道轉換嗎?不需要就是地區詞範疇。

Kanashimi (留言贡献)

"如果大陸把介紹這些事物的文字用繁體字出版印刷,它需要(或者說應當)過這一道轉換嗎?不需要就是地區詞範疇。"您可以說明得更詳細、舉個例子嗎?

H2NCH2COOH (留言贡献)

比如「它买了这只基金」,如果在大陸轉換成繁體字,就應該是「它買了這隻基金」,因為不存在「只」對「支」的文字級轉換規則;「它買了這支基金」不是單純的對繁體字轉換,而是地區詞轉換的範疇。

Kanashimi (留言贡献)

這個理由似乎有點同義反覆的味道,因為不設定「只」對「支」的文字級轉換規則,所以才會轉成「它買了這隻基金」。假如允許設定「只」對「支」的文字級轉換規則,就會轉成「它買了這支基金」。或許換個條件會更好?

至於在選擇文字級轉換規則的依據上,"包含語文的習慣用法,而不只限於官方標準"或許是比較合理的做法?

H2NCH2COOH (留言贡献)

但問題就在於它不是漢字簡化或異體字整理的產物,而是兩岸用語差異。

相比之下,比如「異」在大陸認為是異體,「异」在大陸是正體,「异体」在大陸出版中一般轉換成「异體」,和港台「異體」用法不同,但是「異」和「异」之間存在異體字關係。這種差異純粹是各地對正字的選取不同。

但是「支」和「隻/只」之間,就完全沒有異體關係,歷史上沒有,現在的字詞典也沒有。你將這個列出來,純粹是因為「支」這個量詞和大陸的「只」在某個領域有對應關係;但這不代表兩個字之間有任何繁簡關係。

Kanashimi (留言贡献)

嗯,感覺我們之間的差別主要是在習慣用法是否可列入。您的意見是必須有國家文件或者辭典列出來,這樣才有依據列入。這邊則是因有繁簡轉換需求,當中國大陸與台灣這邊有明顯習慣上的歧異時,不轉換反而是錯的,是以才會希望列入。

H2NCH2COOH (留言贡献)

如果有轉換需求就列入,那就太寬泛了,不如另立列表(但我不確定維基百科是否收錄這種列表),因為這篇條目的標題是「簡繁轉換一對多列表」,而「簡繁轉換」不包含地區詞轉換。

H2NCH2COOH (留言贡献)

補充:「簡繁轉換」的「簡繁」首先是「簡化(體)字」和「繁體字」,而沒有人會認為「只」是「支」的「簡體字」,這純粹只是用語差異。

Kanashimi (留言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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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和「于」在用作虛詞時有同源關係,「於」在大陸曾經被作為異體字廢除,後來得到恢復。因此不能同意「不是一個簡繁轉換問題」的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