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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Tom282f3/1953年南勢角廢彈爆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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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勢角廢彈爆炸案
日期1953年4月6日
时间8時25分
地点 中華民國臺灣省臺北縣中和鄉
臺灣工礦股份有限公司南勢角工廠旁山麓[1]
(今新北市中和區華新街143巷106弄)[2]
起因200多噸廢棄彈藥於處理時不慎引爆
结果南勢角工廠37棟廠房全毀
數百公尺內建築與農田全毀
臺北市多處建築震碎[1]
死亡25+[1]
受伤300+[1]
地图

南勢角廢彈爆炸案發生於1953年4月6日08時25分,位於臺北縣中和鄉(今新北市中和區)的臺灣工礦公司南勢角工廠旁山麓,是承包商在拆除廢棄彈藥時不慎引發的爆炸案。[3]此爆炸造成至少25人死亡、300人受傷,南勢角工廠及周遭數百公尺內建築也全毀,農田被大量土石掩埋,甚至臺北市內許多建築的玻璃都被震碎。

背景[编辑]

南勢角工廠[编辑]

工礦公司南勢角工廠位於臺北縣中和鄉橫路村(今新北市中和區橫路里興南路二段261巷巷底處),為日治時期臺灣窒素工業株式會社所有之工廠[4],原先計畫生產肥料,但因應戰爭需求,改為生產硝酸、火藥等軍需物資,戰後由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所屬之臺灣工礦公司所接收,生產引信、雷管、礦用炸藥等。

廢棄彈藥[编辑]

國民政府接收台灣後,於各軍用機場內發現仍有1500多噸的炸彈、手榴彈等,因此交由工礦公司拆解並回收內含炸藥,欲改為礦用炸藥。這些廢棄的爆裂物就被運至南勢角工廠內部及周邊空地存放,等待拆解。[5] 事發當時,工礦公司已經拆解完300噸的爆裂物,仍有1200噸等待拆解,其中有1000噸存放於工廠內,其餘200噸存放於工廠旁的山麓。

爆炸發生[编辑]

爆炸傷患分別送往臺大醫院省立臺北醫院進行救治。

善後[编辑]

事發後,仍有存放於南勢角工廠內的1000多噸彈藥尚未拆卸處理完成,原先研擬過將其移置一公里外的新店外挖子[6],但在當地居民反彈後改為全數經淡水河運至海中拋棄[7]

引用資料[编辑]

  1. ^ 1.0 1.1 1.2 1.3 中和鄉南勢角山谷 昨發生廢彈爆炸 一公里內建築大部被毀 死傷約三百人損失逾千萬. 中央日報. 1953-04-07. 第三版 (中文(臺灣)). 
  2. ^ 經比對1957年版臺灣二萬五千分一地形圖與1953-04-07中央日報隨附〈南勢角工廠平面圖〉
  3. ^ 資源導覽:臺灣工礦公司呈報臺灣省政府為南勢角工廠因特種工兵總隊拆彈爆炸受害情形案,副本抄送臺灣省臨時省議會。 | 中央研究院數位典藏資源網. digiarch.sinica.edu.tw. [2022-07-18]. 
  4. ^ 史料故事-「補一個公事」:具獨佔性且應受管制之省營南勢角雷管工廠 未受臨時省議會審議即已賣給國民黨 吳三連要求補足追認程序 省府企業籌備處答覆已提出補辦手續(1955.1.16~1957.6.7).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2022-07-20] (中文(臺灣)). 
  5. ^ 廢彈係由日軍留下 輾轉承包拆卸肇禍. 中央日報. 1953-04-07. 03版 (中文(臺灣)). 
  6. ^ 居民聯署陳情 南勢角廢彈 移新店受阻. 聯合報. 1953-06-06. 04版 (中文(臺灣)). 
  7. ^ 擬運廢彈經淡水河投海 兩岸居民惴惴不安 有人願作拆卸嚐試 何處可保安全急待解決. 聯合報. 1953-07-07. 03版 (中文(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