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投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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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投)是总部位于台湾台北市投资控股公司,为中国国民党于1971年利用各种方法侵占政府财产的资产成立。1995年办理股票公开发行,2007年股票下市、成为私有,2024年1月25日中华民国最高法院判决中投公司与所属公司股权均收归国有确定,政府初步讨论将改为官派董事、资产依《促进转型正义基金收支保管及运用办法》纳入中华民国国家发展委员会促进转型正义基金[1]

历史[编辑]

中国国民党拥有的资产,最早由财务委员会管理。在俞国华担任财务委员会主委期间,为了防止党产被党员私人登记所侵占,逐步成立控股公司,使党产经营企业化。成立于1971年,中央投资公司是国民党首间成立的投资控股公司,资本额也最大。

中央投资公司曾参与联电台积电的创立,为创始股东之一。在1980年代与1990年代,积极投资台湾的电子公司,如合勤科技等。

1988年,中央投资公司下,再成立环宇投资公司中加投资发展公司

1994年,国民党宣告为法人组织。其控股公司主要有七间,分别为中央投资、光华投资公司华夏投资公司、悦昇昌、启圣、建华、景德,其中以中央投资与光华投资的规模最大。这两间控股公司,在1995年分别办理股票公开发行,揭露其公司资讯。

连战担任中国国民党主席时重新清查党产,将七间控股公司整合,只保留中央、华夏两家。在2004年总统大选中,连战提出政见,将国民党党产信托。2003年1月23日,国民党通过将中央投资公司信托案,由瑞士信贷银行新加坡分行负责,并裁撤国民党投管会[2]。在此次败选后,国民党在9月终止信托契约。

2008年总统大选中,马英九提出党产信托的政见。2007年6月27日,中国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通过中投信托案,将中投公司信托。中投公司下市,成为私有。

2010年,欣裕台公司从中央投资公司中分割出来,成为独立子公司。

2016年11月25日,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决议,国民党应于收到处分书的30天内,将所持有的中央投资公司、欣裕台公司全数股权移转为中华民国所有。[3]国民党、中投公司与欣裕台公司分别提出行政诉讼并提出释宪,2018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国民党败诉,2020年8月大法官会议认定党产条例合宪后法院继续审议,2023年7月二审最高行政法院废弃原判决发回更审,2023年8月最高行政法院驳回中投、欣裕台独立参与国民党诉讼声请案确定,2024年1月25日最高行政法院驳回国民党上诉,股权移转为国有确定。

旗下公司[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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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欣裕台公司
    • 齐鲁企业:股权欣裕台95%股权、欣光华5%,有齐扬开发
  • 欣光华公司:持有台北车站特定专用区C1土地505坪
  • 中华日报
  • 裕台开发
  • 中园建设

主要转投资公司[编辑]

证券投信类:

寿险类:

化工类:

金融类:

营建类:

  • 中鼎工程
  • 建台水泥
  • 信大水泥
  • 亚洲水泥
  • 新新天然气
  • 沣水营造
  • 汉洋建设
  • 永昌建设
  • 宏启建设
  • 启祥实业
  • 中辉建设
  • 金泰建设

其他:

参见[编辑]

注释[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