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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上而言,反女权主义(英语:Antifeminism)指对部分或全部形式的反对女权主义。在不同的时代和文化中,反女权主义的形式也有所不同。
部分人认为女权主义违反自己民族的传统价值或宗教信仰,因而选择反对女权主义。有些女权主义者亦反对部分形式的女性主义,例如作家卡蜜儿·帕利亚、克里斯蒂娜·霍夫·萨默斯、珍·贝丝琪·艾尔西登、伊丽莎白·福克斯-简诺维斯和凯蒂·洛芙,她们认为,女权主义者常宣扬厌男主义和女性权力应高于男性权力,激进的女权主义立场对男女均有害[1]。
并非所有反女权主义者都持有这些立场,有的只持有部分或持有以下所没提到的其他立场。
- 一种观点认为,女性角色的改变对家庭来说是一种破坏性力量。另一种观点认为,女性角色的改变是一种威胁家庭的社会灾难,而家庭解体容易使个体脱离到社会的混乱当中[2]。
- 女权主义否定天生的性别差异,而且企图重新改造人类,让人们违背自己天生的生物性倾向[3] 。
- 女权主义并非都否定天生差异,将近一半的女权主义都认同天生的性别差异,最受普遍认同的女权主义特别强调天生的性别差异,要求人们遵循自己天生的生物性倾向。激进女权主义就是采这个立场,“排除跨性别的激进女性主义者”(TERF)也经常是同样的立场。
- 女权主义已经达到了目标,而现在开始赋予女性特殊权益、或特定事务的特殊豁免权,从而追寻女性比男性更高的地位。如“底薪论”。[7][8]
- 女权主义者在看待问题时施行双重标准,例如对男性遭偷拍,家暴,冷暴力,造谣等不以为然,先入为主的认为女性会做出这种不符合‘女性气质’的行为,男性一定有错在先;或是声称女性在先前遭遇此类情况时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因此男性理应被报复。女权主义者亦在新闻报道男性做出犯罪行为时进行性别叙事,例如“男的天生就是杀人犯”,而当女性犯下同样错误时则视而不见。
参考资料[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