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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应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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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应鹏(16世纪—17世纪),图南,号胎簪湖广武昌府通城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吴应鹏中举人,此后十次参加会试不遇,仅登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四十七年(1619年)两次中副榜[2],授浙江温州府推官。当地苦于海盗,他上呈平海十事解决;商人苦于盐税,他又设立《盐法十约》整顿,海寇刘香老突然入侵温州,他尽力剿灭令地方安宁,不久辞官回乡,杜门吟咏。崇祯年间朝廷为清剿张献忠李自成起用他,他却说:“知足不辱,我年老不能用。”推辞任命。

吴应鹏擅长词赋字画,著有《补朱易义》,周应期张应麟为他写序,门生周宗璧何逢年刊行,又著有《剑吼集》、《燕台焚稿》[1][3]

引用[编辑]

  1. ^ 1.0 1.1 同治《通城县志·卷十五·人物上》:吴应鹏,举人,怀书十上两中会副,善辞赋字画,有《补朱易义》,永嘉方伯周应期、张应麟为之序,门生周宗璧、何逢年授梓,明季版毁,又著《剑吼集》、《燕台焚稿》。
  2. ^ 同治《通城县志·卷十三·选举上》:副进士 明 吴应鹏 字图南,在坊里人,万厯丙辰己未两科会副 举人……明……吴应鹏 字图南,在坊里人,万厯庚子科
  3. ^ 《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氏族典·第八十二卷》:吴应鹏 按《通城县志》:应鹏,字图南,号胎簪,中(万历)丙辰己未会副, 授浙江温州府司李。郡苦海氛,随详平海十事。商人苦盐税,应鹏详《盐法十约》。海氛刘香老蹂践台宁,突入温州,应鹏戮力斩馘,郡邑赖安。挂冠归,杜门吟咏。崇祯中,剿张李,起应鹏出山。应鹏曰:“知足不辱,吾老不能用。”力辞。应鹏善词赋字画,著有《补朱易义》。

参考文献[编辑]

  • 同治《通城县志》·卷十三·选举上
  • 同治《通城县志》·卷十五·人物上
  • 《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氏族典·第八十二卷
官衔
前任:
顾真羽
明朝温州府推官
1632年-1635年
继任:
贺久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