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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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泽云Liu Chak Wan,1950年GLM,男,籍贯福建永定,生于香港新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全国政协常委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会委员、澳门科技大学校监澳门科技大学基金会行政委员会主席。拥有英国文学士及工商管理博士学位。

职务[编辑]

廖泽云担任康泽工商有限公司新福利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康泽科技有限公司、精英教育股份有限公司、新康恒汽车集团天康投资有限公司等十多家企业董事长。

社会兼职[编辑]

兼任澳门科技大学校董会主席、澳门科技大学校监、澳门中国总商会副会长[1]。他亦担任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届中国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第十一届、十二届中国全国政协常委;中华海外联谊会副会长,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会长,镜湖医院慈善会主席,世界廖氏宗亲总会会长,澳门科技大学基金会行政委员会主席,爱沙尼亚共和国名誉领事,南京中医药大学荣誉校董会主席,暨南大学校董,中国政法大学校董等职。

廖泽云曾任澳门政府咨询会委员,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政制组召集人,澳门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秘书长,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政制组召集人。自1999年至今出任过第一、二、三、四届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会委员。

廖泽云关注中国内地教育、文化等社会公益事业。2008年北京奥运会圣火传递同时担任广州和澳门火炬手。2018年1月,他当选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2]

相关事件[编辑]

2017年,从罗理基博士大马路望向澳门的象征之一、世界文化遗产东望洋灯塔(红圈)的视线几乎被中联办大楼(136地段)阻挡,在大楼旁兴建中的将达至85.20米高的高楼(即135地段,批给人为廖泽云)后来更进一步破坏灯塔景观
2018年的景观,时澳门特首何厚铧在2008年签署第83/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俗称“限高批示”),仍然无阻东望洋灯塔的景观进一步被破坏,兴建中的135项目逐渐消灭灯塔的景观

廖泽云是东望洋灯塔景观危机中134及135地段的土地批给人,2006年,有消息传出在中联办大楼邻近的134地段和135地段的地皮跟中联办大楼一样获批建超过130米的超高楼,建成后将严重破坏世界文化遗产东望洋灯塔的景观,引起社会反弹。经过民间组织抗议后,当局颁布《第83/2008号》批示压低区内建筑的高度限制,然而中联办大楼已成区内指标,跟135地段一样获批建90米。有城市规划委员会委员摆出高楼建成后,市民在区内将无法看到灯塔,批评审批部门仍然漠视民意和轻易无视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意见[3]

2016年,廉政总署在揭露澳门的16幅“放生闲置地”(长时间没有开发的土地)中有3幅已经过期,按照新《土地法》必须收回。根据政府公报,134地段和135地段分别在1982和83年批出,已过25年批地期限,但仍未见当局有收回行动,其中135地段在同年更获土地工务运输局发出规划条件图,被媒体质疑是否“偷偷放生”[3]

土地工务运输局事后回应表示,新口岸面积为3,520平方米的133地段及面积为7,802平方米的134地段早在1940及50年代批出,并且已在1991年及1998年获转为确定性批给,但该地段一直被空置,局方又以1980年的航空照片及房屋局登记编号为理据,以证明在两地段里兴建过大楼。134地段的土地批给人廖泽云表示,长期空置是因为从2004年买入土地之后,受东望洋灯塔附近建筑限高影响,虽已将原计划的兴建135米压低至90米,但一直未得到政府回应,所以10多年来都没办法开发,又表示损失约有16亿澳门元以及不知道赔偿方案[4][5][6]

然而有媒体报导指出,根据《政府公报》,有关地段在当年只是别墅用地,可发展的土地面积仅71㎡,大部分批地只能用作花园(3820㎡)。1983年,发展商曾要求将用地改为商住楼宇,但因规划问题未获当年的澳葡政府批准,之后政府从无公示有关地段可更改用途,亦没有说明重建高层住宅要补多少地价。经媒体翻查相关文献后,该地段曾建有高可宁家族所拥有的“大业别墅”,别墅当时楼高2层半,在1980年代后期荒废,1995年拆除后曾一度被用作废车场,之后地产界流传地段曾多次转手。根据《土地法》,即使是已获转确定性批给的土地,之后再重建加高、更改土地用途也须重新刊宪及计算溢价金。两地段分别在2011及2013年批出街线图,获准兴建90层高的商住楼宇,至今《政府公报》再无出现有关该地段的其他批示[4]

荣誉[编辑]

中国勋章奖章[编辑]

参见[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1. ^ 廖泽云:应对WTO新形势,加快与国际教育的接轨与合作. 中国政法大学. [2013-03-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1-20). 
  2.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 网易. [2018-0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1-27). 
  3. ^ 3.0 3.1 工務局失憶? 過期批地照發規劃條件圖. 论尽媒体. 2016-02-14 [2017-1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01). 
  4. ^ 4.0 4.1 別墅用地荒廢30年變高樓. 论尽媒体. 2016-02-22 [2017-1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01). 
  5. ^ 新口岸兩地“養草” 發展商損失料約16億表無奈. 澳亚网. 2016-02-22 [2017-1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01). 
  6. ^ 松山腳兩地段焗賠天價 廖澤雲:政府拖左我十年!. 论尽媒体. 2016-02-22 [2018-08-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06). 
  7. ^ 特区政府公布本年度授勋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口网站. 2019-09-30 [2022-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