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占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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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占祺(15世纪—16世纪),朝吉山东兖州府沂州费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山东乡试举人,正德九年(1514年)成进士[2],十二年(1517年)获授永嘉知县,为政廉明节俭,饮食如寒士一样,连幼子哭啼也只用丝瓜去皮喂食,人称“彭青天”,不久因拒绝镇守太监索贿被罢职,离去时行李萧然[3]。十四年(1519年)朝廷授与他试任湖广道监察御史[4],十六年(1521年)实授本职[5],负责巡视卢沟桥兼理中城,又出使甘肃洮岷等处、巡按北畿纠正弊端,有罪人拿着金到费县,贿赂他的弟弟彭占禄请求免罪,彭占禄就用法度斥责对方离去。嘉靖二年(1523年)他升任浙江按察司佥事[6],操守更为坚固,很快遭怨恨者中伤,以考察罢官[1]

引用[编辑]

  1. ^ 1.0 1.1 光绪《费县志·卷八·人物》:彭占祺,字朝吉,正德九年进士,任浙江永嘉县知县,廉明爱士,号曰“彭青天”,镇守太监索贿,占祺独抗之,行李萧条如寒士;三载擢湖广道监察御史,巡视卢沟桥兼理中城,奉使甘肃洮岷等处,巡按北畿多所纠正,有罪人辇金至费,赂占祺之弟占禄求免,占禄谕以法度斥之去,升浙江佥事,操守愈坚,为怨者中伤,以考察罢官,后考功知而悔之,乃宣言于朝,曰:“某当去官以谢清议。” 参旧志
  2. ^ 光绪《费县志·卷七·选举》:明……进士……彭占祺,正德九年甲戌科,官浙江按察司佥事,升监察御史,有传……举人……彭占祺,正德五年庚午科,见进士
  3. ^ 光绪《永嘉县志·卷十·秩官志》:彭占祺,字朝吉,山东费县人,正德十二年由进士知县事,性廉洁,莅政有方,事上官一从省约,自具饔飧如寒士,幼子啼,索果折丝瓜去皮啖之,邑民称彭青天。 嘉靖志
  4.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一百八十》:(正德十四年十一月)癸丑授知县……彭占祺……俱试监察御史……占祺、汉湖广道……
  5.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一百八十六》:(正德十五年五月庚戌)实授试监察御史王钧、彭占祺……占祺、汉湖广道……
  6.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三十四》:(嘉靖二年十二月甲子)陞湖广道御史彭占祺为浙江按察司佥事。

参考文献[编辑]

  • 光绪《费县志》·卷七·选举
  • 光绪《费县志》·卷八·人物
  • 光绪《永嘉县志》·卷十·秩官志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一百八十、卷一百八十六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三十四
官衔
前任:
徐瀗
明朝永嘉县知县
1517年-1521年
继任:
林茂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