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朱常𰍠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安陵康僖王朱常𰍠[1](16世纪—1612年),明朝德藩唯一一代安陵王,德定王朱翊錧的嫡第二子。

生平[编辑]

万历六年(1578年)四月,封安陵王[2]

万历十六年(1588年),德王朱翊錧去世。德王府承奉杨进等人素来不满世子朱常缺字图片,遂行魇魅之事,给世子进献含有水银的药物,又放火焚烧宫殿。万历十七年(1589年),事情败露,杨进等人被诛,朱常𰍠与纪城王朱常澍因涉事被革去部分禄米[3]

万历四十年(1612年),朱常𰍠去世,谥号康僖[4]。因朱常𰍠无子,安陵王的封爵被废除。

家庭[编辑]

[编辑]

  • 洪氏,西城兵马副指挥洪一慎女,万历九年(1581年)四月册为安陵王妃[5]

参考资料[编辑]

  1. ^ 崇祯十一年德府玉牒底本、《明实录》均作“𰍠”,《明史·诸王世表五》讹为“𰝡”。
  2. ^ 《大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七十四》
  3. ^ 《大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一十》
  4. ^ 《明史·诸王世表五》
  5. ^ 《大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一十一》

原因:明政府封之
明安陵国国王
1578年-1612年

原因:无子,封国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