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原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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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原立(17世纪—17世纪),邃立陕西西安府高陵县郭下里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李原立是天启七年(1627年)的举人崇祯七年(1634年)成进士[2],获授汜水知县,该处正当要冲,民疲差繁而赋重,次年(1635年)流寇临城,邑民都凋残,他就招集流亡、劝民耕桑、兴办学校,才略有起色;同年秋天流寇再次入侵,他亲自上阵,冒箭击杀贼首,斩获甚众,获得不少物资,之后虽然贼人屡次攻城,汜水城守御日益巩固,因此得以保全。

其后崇祯九年他调任辉县,汜水军民数千人请求他留任,十一年再转武清知县,十三年调入京任户部河南司主事、旋升任镇江知府,隔年因父母去世丁忧,遇上李自成作乱,自此不再复出[1][3]

引用[编辑]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传第十一》:{弘光时南直疆吏}李原立,字邃立,高陵人。崇祯七年进士。授汜水知县。拒马守应全城。历辉县、武清,户部主事,镇江知府,归隐。
  2. ^ 光绪《高陵县续志·卷六·科贡间传》:进士 明……(崇祯)甲戌科二人 李原立 字邃立,郭下里人,官镇江知府,见人物……举人 明……(天启)丁卯科二人……李原立 见进士
  3. ^ 光绪《高陵县续志·卷五·人物传》:李原立,字邃立,县郭下里人,以进士任汜水县知县,路冲民疲、差繁赋重;崇祯八年流寇薄城,邑民凋残,原立加意培养,略有起色,是年秋流寇回回复突至,原立躬擐甲胄,亲冒矢石击死贼首,斩获甚众,并获辎重无算。贼遁去后贼屡至,守御益固无可乘,城获以全;其他招流亡、劝耕桑、兴学校,善政甚多,寻调辉县,军民攀留者数千人,后陞镇江知府,丁忧归值闯乱,遂不复出。

参考文献[编辑]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传第十一
  • 光绪《高陵县续志》·卷五·人物传
  • 光绪《高陵县续志》·卷六·科贡间传
官衔
前任:
刘邦道
明朝汜水县知县
1634年-1636年
继任:
王国楠
前任:
张克俭
明朝辉县知县
1636年-1639年
继任:
邹淑圣
前任:
李元胤
明朝武清县知县
1639年-1640年
继任:
刘世芳
前任:
程峋
明朝镇江府知府
1640年-1641年
继任:
钱良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