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将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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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将隆[注 1](?—?),字君房西汉东海兰陵(今山东省兰陵县西南)人。汉哀帝年间,毋将隆上书请求收回赐给侍中董贤乳母王阿舍武库兵器,为此被贬官为沛郡都尉。王莽当政后,因毋将隆不依附自己,而指使大司徒孔光弹劾其处理中山冯太后一案时,诬陷无辜,将他流放至合浦[1][2]

生平[编辑]

密疏言事[编辑]

毋将隆出身东海郡兰陵县,当时大司马车骑将军王音对内领尚书事,对外掌管兵马,因袭旧日的典章制度,选拔设置从事中郎参与政事谋议,奏请让毋将隆担任从事中郎,升迁谏大夫汉成帝末年,毋将隆呈上密封的奏章说:“古代的时候选任诸侯入朝担任公卿,藉以褒奖功德,现在应当征召定陶王刘欣,让他进驻京师的公馆,镇抚四方。”其后汉成帝最终将刘欣册立为太子,毋将隆擢升为冀州颍川郡太守汉哀帝即位后,毋将隆因为考核优异而当上京兆尹,调迁执金吾[1]

犯颜直谏[编辑]

当时侍中董贤刚刚受宠,汉哀帝前后十次派中黄门取出武库里的兵器,送给董贤和汉哀帝的乳母王阿舍。毋将隆上奏说:“武库里的兵器,是天下公用的,是为了国家武备而设的,其修缮工程和制造用具,全部的这些开支都出自大司农所掌握的经费。大司农的经费不是用来供养皇帝及其家族成员的费用,供养皇帝和其成员,慰劳与赏赐贵族和官吏,这些开支均出自少府所掌握的经费。不以民力供不必要的开支,区别公用和私用,以显示正道。古时候诸侯主要从事征伐战争,于是赐给斧钺。汉朝边区的官吏,职责在于抗拒敌寇,所以也赐给武库里的兵器,都是担任边吏职务后给予。《春秋》的义理,私家贵族不许收藏兵器,其目的在于仰制臣下的威势,削弱私家贵族的力量。如今董贤等人不过是仗着阿谀奉承得到宠信的弄臣,以及获得皇帝私宠的低微小妾,而陛下却以天下公用给与私家贵族,取国威器供给私有武备,将民力分给宠臣,使武器装备于小妾之家,如此建立的制度并不适宜,滋长骄奢非分的气焰,不能起到警示四方的作用。孔子说过:‘天子的礼仪怎么能出现在鲁三桓的厅堂上呢!’臣请求把送给董贤与王阿舍的兵器收回武库。”汉哀帝很不高兴[1][2]

不久,傅太后谒者购买了许多官婢,且是用极为低廉的价钱买到,后来又购买执金吾的官婢八名。毋将隆上奏说谒者购买的价钱太低,请求改为公平的价格。汉哀帝于是下诏给丞相御史大夫说:“互相谦让的礼仪盛行,像虞国芮国那样的争讼便能自然平息。毋将隆位居九卿,既不能匡正朝廷的不足,却反而奏请和傅太后争执买卖价钱的高低,奏章中的话语众人皆知。他所提出的主张不合义理,争论苛求的风气从此开始,如此则不能昭示百官,既伤害风化且败坏民俗。”由于毋将隆此前有安定国家的言论,所以仅降职为沛郡都尉,后来又升迁南郡太守[1]

流配合浦[编辑]

王莽年少时,因仰慕毋将隆而想和他结交,然而毋将隆不大愿意趋附王莽。在汉哀帝驾崩后,王莽掌握朝政大权,指使大司徒孔光弹劾毋将隆,说他从前担任冀州牧审理中山冯太后狱案时,冤枉并陷害无辜之人,不适合继续在中原任职。上述的案件其实是由中谒者令史立侍御史丁玄依据规章制度加以考察审问的,毋将隆仅仅是曾跟他们联名上书奏事而已。当时史立担任中太仆,丁玄担任泰山郡太守,以及曾诬陷过郑崇河内郡太守赵昌,他们都被罢去官职,流放至合浦县[1][2]

注释[编辑]

  1. ^ 复姓毋将”,名“隆”。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汉书·卷077》,出自班固汉书

参考文献[编辑]

  1. ^ 1.0 1.1 1.2 1.3 1.4 汉书》·盖诸葛刘郑孙毌将何传
  2. ^ 2.0 2.1 2.2 资治通鉴》·汉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