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季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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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季征

王季征(1914年3月26日),福建闽侯人,中华民国外交官,曾任出使多国公使、大使。

生平[编辑]

王季征幼年时与父亲一同在欧洲生活,中学毕业后考入北京大学,先后获哲学文学硕士、法学博士。其后又赴英国牛津大学学习经济学。回国后,曾担任过交通部专员,交通部秘书、设计委员兼稽核委员会秘书,以及川滇西路管理局专员,外交部礼宾司科长、帮办、专门委员、司长,东吴大学法学兼任教授等职务。[1]

赴台后,历任中华民国驻巴拿马公使、兼驻萨尔瓦多公使、兼驻洪都拉斯公使驻黎巴嫩公使(后升任大使)、外交部顾问、驻利比亚大使驻中非大使、外交部研究设计委员、外交领事人员讲习所教授、考试院使领馆人员特考典试委员等。[1]

1954年12月9日,担任中华民国驻萨尔瓦多公使期间,代表中华民国与萨方签订《中华民国与萨尔瓦多共和国友好条约》。

参考资料[编辑]

  1. ^ 1.0 1.1 《中国国民党百年人物全书》. 团结出版社. 2005. 
外交职务
前任:
廖仲琴
中华民国驻中非共和国大使
1973年3月23日-1974年8月1日
继任:
冯耀曾
前任:
陈质平
中华民国驻利比亚大使
1965年5月24日-1968年10月
继任:
蔡葩
前任:
以驻黎巴嫩公使升任
中华民国驻黎巴嫩大使
1957年10月-1962年2月
继任:
谬培基
前任:
郑震宇
中华民国驻萨尔瓦多公使
1953年8月18日-1957年7月12日
继任:
徐泽
前任:
郑震宇
中华民国驻巴拿马公使
1952年7月16日-1954年11月11日
继任:
于望德(大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