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同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范同(?年—?年),字择善,建康(今江苏南京)人。

政和五年进士,中博学宏词科,累官至吏部员外郎。与秦桧力主和议。[1]绍兴八年(1138年),有金使入境,他北向而拜,问金帝起居。绍兴十一年,议夺岳飞韩世忠的兵权。[2]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宋史·卷380》,出自脱脱宋史

注释[编辑]

  1. ^ 《宋史》说:“同始赞和议,为桧所引。”
  2. ^ 《宋史·范同传》:“献计于桧,请皆除枢府,罢其兵权。桧喜,乃密奏以柘皋之捷,召三大将赴行在,论功行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