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朴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董朴(15世纪—16世纪),汝淳湖广黄州府麻城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董朴是赠员外董绍之子,成化十六年(1480年)中举人,二十年(1484年)成进士[2]弘治年间获授重庆知府,任内廉洁爱民,在该地申明礼义、改正风俗,因父母逝世回乡,重庆人民刻石铭记他的德行。

董朴服阙后得起用为楚雄知府,于该处教育农桑、建立碉堡、修筑学舍、增加祭器,尤其勤劳讲学,又资助贫穷子弟婚葬;正德四年(1509年)九月升官江西右参政,所至得称廉正,八年(1513年)正月因剿贼战败,被降一级。辞官后薄田敝庐终老,写作的诗词类似陶潜韦应物,时称“董五言”[1]

参考文献[编辑]

  1. ^ 1.0 1.1 民国《麻城县志·卷九·耆旧志一》:董朴,字汝淳,绍之子,成化甲辰进士。知重庆府,俭己爱人,明礼义、正风俗,以艰去,渝民铭德于石;起楚雄知府,课农桑、立碉堡、建学舍、增祭器,尤勤讲学,诸生贫不能婚葬者资助之。升江西参政,所至称廉直,薄田敝庐终老,为诗类陶韦,时称董五言。 参省府志
  2. ^ 民国《麻城县志·卷八上·选举志一》:(成化)十六年 庚子(举人) 董朴……二十年 甲辰(进士) 董朴 参政
  • 民国《麻城县志》·卷八上·选举志一
  • 民国《麻城县志》·卷九·耆旧志一
官衔
前任:
毛泰
明朝重庆府知府
弘治年间
继任:
屈直
前任:
吴哲
明朝保定府知府
弘治年间
继任:
董杰
前任:
朱继祖
明朝楚雄府知府
正德年间
继任:
仰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