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熙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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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熙载(16世纪—17世纪),亮所北直隶广平府鸡泽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贾熙载是万历三十二年进士贾熙绩之兄,万历七年(1579年)举人[2],二十三年(1595年)授白水知县,明练有惠政,谒拜仓颉庙时看见白兔跳跃,认为是神仙证验,于是捐资创修庙宇,三年后因父母离世回乡,士民为他立祠[3]。之后他因抗礼忤逆宦官改任夏县知县,为政清节自持,有座右铭:“誓位黎庶驱鳄虎,恧与儿孙作马牛”。三十年(1602年)陞怀庆通判[4],调为宝庆通判,考最升为庐州同知管无为江防,以静制纷,春秋阅伍士兵无不服从,盗贼亦敛迹,两次署任知府,以钱粮羡银助修儒学尊经阁,六年后加盐运司同知服俸致仕,在家乡教育子弟读书,协修桥梁义冢,著有《劝民格言》及《阐扬圣谕六款》流传,死后入祀乡贤祠[1][5]

引用[编辑]

  1. ^ 1.0 1.1 乾隆《鸡泽县志·卷十六·人物》:贾熙载,字亮所,教授栖凤子,由乡荐初知白水,以抗礼忤宦者迁夏县,清节自持,尝铭座右云:“誓位黎庶驱鳄虎,恧与儿孙作马牛。”寻擢怀庆通判,复除宝庆,考最陞庐州同知,加运同服俸,引年归,里课子弟读书,桥梁义冢之施,行人枯骨多沐其惠,著有《劝民格言》及《阐扬圣谕六款》,祀乡贤。
  2. ^ 乾隆《鸡泽县志·卷十三·选举》:举人……明……贾熙载 岁贡栖凤子,万厯己卯,庐州同知加运同,见人物
  3. ^ 乾隆《白水县志·卷三》:贾熙载,字亮所,鸡泽举人,万厯二十三年知县事,明练有良政,谒仓圣庙,见一白兔跃于前,熙载以为神之征应,因捐赀创修庙宇,官三载以忧去,士民为之立祠。
  4. ^ 乾隆《怀庆府志·卷十三·职官志》:通判 通判二员,正六品……贾熙载 鸡泽人,举人,万厯三十年任
  5. ^ 光绪《续修庐州府志·卷二十七·名宦传二》:贾熙载,直隶鸡泽人,举人,以同知管无为江防,清真简素、静以制纷,春秋阅伍兵哨无不悚服,盗贼敛迹,两署州篆秋毫无取,以钱粮羡银助修儒学尊经阁,在任六年威行仁洽士,民为立生祠于治北门。 明崇祯志,以上同知

参考文献[编辑]

  • 乾隆《鸡泽县志》·卷十三·选举
  • 乾隆《鸡泽县志》·卷十六·人物
  • 乾隆《白水县志》·卷三
  • 乾隆《怀庆府志》·卷十三·职官志
  • 光绪《续修庐州府志》·卷二十七·名宦传二
官衔
前任:
陈所知
明朝白水县知县
1595年-1599年
继任:
李应魁
前任:
韩薫
明朝夏县知县
万历年间
继任:
姜承德
前任:
江有功
明朝宝庆府通判
1612年—1615年
继任:
汪时达
前任:
刁良
明朝庐州府同知
万历年间—天启年间
继任:
邵颖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