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众游泳池月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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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众泳池月票(优惠票价$150),上面印有持有人姓名、有效日期及购买地点等

香港公众泳池月票计划于2012年7月5日起开始使用(香港市民可以于同年6月21日起开始购买月票),由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负责。时任行政长官曾荫权于《2011至2012年度香港行政长官施政报告》 中指月票推出的目的是希望减轻市民对游泳运动的支出,以鼓励市民多做运动[1]

月票费用[编辑]

月票费用为每月HK$300, 而年满60岁长者、残疾人士及其一名陪同者、3至13岁儿童和全日制学生可获半费优惠(HK$150)

一张香港公众泳池月票计划宣传单张

适用泳池[编辑]

湾仔游泳池外的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辖下所有香港公众游泳池

适用时间[编辑]

  • 由月票生效日期起计一个月内,可在游泳池开放予公众的时段内无限次使用。
  • 生效日期可自行选择。
  • 注意如因天气、紧急关闭、农历年初一至年初三及免费开放日等清况,将不获额外补偿(于2019冠状病毒病的情况下除外)。
例如:选择于2017年8月4日为生效期之月票,可于8月4日至9月3日期间使用, 但同年8月23日悬挂十号风球、8月27日上午悬挂八号风球泳池暂停开放,以及8月6日的全民运动日全港市民可免费使用各种康体设施包括游泳池,有效期均不会被延长。
  • 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的最新情况,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由2020年1月29日起暂停开放辖下公众游泳池,直至同年5月21日起陆续重开。泳池月票持有人可于分区康乐事务办事处、泳池指定的售票处或公众游泳池重新开放后,于相关办事处递交月票及已填妥的退款申请表,以办理退款手续。

购票方法[编辑]

注意事项[编辑]

  • 月票不得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
  • 需于指定入闸机进入泳池
  • 以半费优惠购买月票的人士,须于购票前确定其在月票整段有效期内均符合享有优惠的资格。持票人如在购票后发现不符合享有优惠的资格,或是在月票有效期内失去享有优惠的资格,将不可使用有关月票进场,持票人亦不会获退还全部或部分已缴的月票费用。持票人须缴付订明的入场费或凭合适的月票进场。
  • 每名残疾人士只限一名陪同者可享半费优惠。以陪同者身份享有半费优惠的人士,在并非陪同残疾人士的情况下进入公众游泳池时,则有关优惠并不适用。他们须缴付订明的入场费或凭合适的月票进场。
  • 未满12岁的持票人必须由成人陪同,方可进入公众游泳池。
  • 如须轮候进场,持票人须与其他使用者一起排队,以先到先得方式进场。持票人不会获安排优先进场。
  • 入场时需出示月票智能卡;如月票持有人并非智能卡,需出示月票及香港身份证
  • 如使用优惠月票之人士,入场时需出示月票智能卡及附有持票人照片的有效全日制学生证/手册、残疾人士登记证等,以供查核资格,但“学生身份”或“残疾人士身份”个人八达通并非优惠月票的证明文件;如月票持有人并非智能卡,需同时出示香港身份证

外部链接[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