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条约 (17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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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里条约》(西班牙语:Tratado de Madrid)是指在1750年1月13日,西班牙王国国王斐迪南六世葡萄牙王国国王若翰五世于西班牙首都马德里签订的国际条约。《马德里条约》的目的是取代已经不再实行的《托德西利亚斯条约》 ,由西班牙和葡萄牙两个王国重新划定南美洲殖民地的边界,以结束乌拉圭地区数十年的争端。在条约中,双方均承认在美洲和菲律宾违反《托德西利亚斯条约》对于边界规定的限制。

《马德里条约》划定界线的谈判是基于河流和山脉,体现“保持占有”的原则,并勾画出现代巴西的大致轮廓。其中《马德里条约》在葡萄牙控制的大部分巴西地区、及其南部和西部的西班牙殖民领土之间建立详细的领土边界。葡萄牙承认西班牙统治菲律宾的主权主张,西班牙则同意葡萄牙的巴西殖民地向西扩张,但这也在后来导致巴西帝国的独立。条约还相互保证,避免任何一个国家的美洲殖民地受到第三国攻击[1]

参考资料[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