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嘉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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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嘉儁(?—?),字幼安云南昆明人,清朝官员。[1]龚嘉儁出身昆明的科举世家,父亲龚绶以及祖父龚定国都曾考取进士,龚嘉儁是龚绶长子,龚绶退休后长期就养于龚嘉儁任职地官邸。[2]咸丰丙辰进士,初任内阁中书[3]

在同光年间先后出任平阳知府、嘉兴知府、杭州知府,在平阳府任上成功抵抗捻军入侵,又在嘉兴府任内参与过杨乃武案的审理,杭州府任内编修《杭州府志》。[4]

参考资料[编辑]

  1. ^ 《民国杭州府志》:龚嘉儁昆明人进士 光绪元年任
  2. ^ 昆明市地方志办公室. 昆明的科举家族(下). sz.km.org.cn. [2021-1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17). 
  3. ^ 《清实录同治朝实录》:雷榜荣。李寿蓉。冯端本。张衍熙。龚嘉儁⋯⋯俱著以内阁中书用。
  4. ^ 《清实录同治朝实录》:经击退贼匪。嗣复带兵赴援。随同官兵克复州城。著免其置议。仍回本任。吉州吏目黄晋恩。乡甯县典史刘抡英。各有疏失监犯之咎。除黄晋恩业经病故外。刘抡英著革职免其治罪。余著照所议办理。另片奏。请将出力之文武各员量予恩施等语。平阳府知府龚嘉儁。绛州直隶州知州沈锺。力保府州各城。功过尚足相抵。该员等应得所属失守处分。均著加恩宽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