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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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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敬是指冰敬炭敬别敬,也就是夏天有冰敬,冬天有炭敬,出京则有别敬[1],是清朝官场的陋规。

冰敬是外官在夏季馈赠京官的银钱,盖因地方官多在夏季时以替京官购冰消暑降温为名而来。炭敬是春节时期地方官给京官(京城的官员)的贺礼,又称节敬。别敬是由被召见进京的地方官向京官道别时的一种馈赠。[2]官场现形记》第三回就提到:“后来这位藩台大人出京的时候,还教长班送了他四两银子的别敬。”清末名宦张集馨多次外任大吏,就花了不少别敬。[3]

清朝各级官俸偏低,[4]大部分京官养家都成问题,[5]还穷于应付无日无之的大小宴会,[6]因此京官需要额外的生财途径,让外官从灰色收入中取出一部分来分享,也就是冰敬、炭敬与别敬。清末名臣冯桂芬说:“大小京官,莫不仰给于外官之别敬、炭敬、冰敬。”[7]曾国藩本人同样也接受“炭敬”,道光二十一年正月,曾国藩接受程玉樵送别敬十二两,罗苏溪送炭资十两,李石梧送炭资十六两[8],但仍难以为生。[9]赵烈文提到第一次见到曾国藩的印象是“所衣不过练帛,冠靴敝旧”。曾氏外放直隶总督时,回京见老朋友也要致赠别敬,日记中多次提到“核别敬单”,“定别仪码”,“定分送各单”,给儿子曾纪泽的信里又说:“余送别敬一万四千馀金,三江两湖五省全送,但不厚耳。”。

除三敬之外,官场还有所谓的“赠敬”、“妆敬”、“瓜敬”(时令季节送水果)等。不管如何,三敬终究不是合法的款帐,实际上都是陋规,但积习既久,查不胜查。惇亲王奕誴主张严查“炭敬”、“节敬”、“别敬”等变相贿赂翁同龢等人则表示反对,最后,慈禧太后对此不予追究。

参见[编辑]

注释[编辑]

  1. ^ 《春明梦录》记:“道、咸以前,外官馈送京官,夏则有冰敬,冬则有炭敬,出京则有别敬。”
  2. ^ 《春明梦录》记:“而别敬则较为普通,督抚藩臬到京,除朝贵外,如同乡同年,及服官省分之京官,多有遍送,其数不过十金上下,后来竟有降至六金者。然而京官日渐加多,外官所费已不赀矣。”
  3. ^ 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
  4. ^ 大清会典》卷二一“文职官之俸”条:“一品岁支银一百八十两,二品一百五十两,三品一百三十两,四品一百五两,五品八十两,六品六十两,七品四十五两,八品四十两,正九品三十三两有奇,从九品、未入流三十一两有奇。”雍正帝曾亲问云贵总督鄂尔泰的家庭开销,鄂尔泰回答:“每月以五百金计之,一年六千金,尽敷用度。”六千两银相当于鄂尔泰年薪的三十三倍。
  5. ^ 《春明梦录》云:“京官廉俸极薄,所赖以挹注者,则以外省所解之照费、饭食银,堂司均分,稍资津贴耳。各部之中,以户部为较优,礼部尚书一年千二百金,侍郎一年八百金而已。”
  6. ^ 《汪穰卿笔记》载:“前时,闽之京官四人为食鱼翅之盛会,其法以一百六十金购上等鱼翅,复剔选再四,而平铺于蒸笼,蒸之极烂。又以火腿四肘、鸡四只亦精造,火腿去爪,去滴油,去骨,鸡鸭去腹中物,去爪翼,煮极融化而漉取其汁。则又以火腿、鸡、鸭各四,再以前汁煮之,并撤去其油,使极精腴。 乃以蒸烂之鱼翅入之。味之鲜美,盖平常所无。闻所费并各物及赏犒庖丁,人计之约用三百余金,是亦古今食谱中之豪举矣。”
  7. ^ 《校邠庐抗议·厚养廉议》
  8. ^ 《辛丑年正月记旧存银数》
  9. ^ 《曾国藩全集·家书》记载了曾国藩写给家人的一封信,其中说:“男今年过年,除用去会馆房租六十千外,又借银五十两。前日冀望外间或有炭资之赠,今冬乃绝无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