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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勋位瑞星大绶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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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星大勋章
正章
大韩帝国皇帝授予
类型勋章
创立1902年(光武6年)8月12日
国家 大韩帝国
状态废止
分类大勋位瑞星大绶章
级别
上级大勋位金尺大绶章
下级大勋位李花大绶章

副章

大勋位瑞星大绶章朝鲜语:대훈위서성대수장大勳位瑞星大綬章)是大韩帝国勋章,低于大勋位金尺大绶章、高于大勋位李花大绶章

概要[编辑]

1900年(光武4年)4月17日,大韩帝国依据第13号《勋章条例》设立金尺、李花、太极紫鹰四个勋章。1902年(光武6年)8月12日,高宗下诏增设瑞星大勋章,其位次位于金尺大勋章之后、李花大勋章之前。瑞星章的名字源于“国初故实”,[1]不设等级,授予大韩帝国皇帝的皇亲以及文武官员中有功绩者,依据皇帝特旨授予。

设计[编辑]

受勋者[编辑]

参考资料[编辑]

  1. ^ 《朝鲜王朝实录·高宗实录》42卷,高宗39年8月12日条:十二日。 诏曰: "曩年所颁勋等, 未始不备, 而其在因时制宜之方, 不可无从道变易之美。 玆加定瑞星大勋一章, 盖亦取义于国初故实也。 其位次, 则列于金尺李花之间, 务令循序渐进。 凡我臣工, 其各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