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岐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姜岐

大明大理寺评事
籍贯 南直隶松江府华亭县民籍
字号 字希文
出生 天顺八年(1464年)九月二十一日
逝世 卒年不详
配偶 娶柳氏,继娶陈氏
出身
  • 弘治十一年戊午科举人
  • 正德三年戊辰科同进士出身

姜岐(1464年—?年),字希文南直隶松江府华亭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治《诗经》,行一,由国子生中式弘治十一年(1498年)戊午科应天府乡试第二十三名举人,年四十五岁中式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会试第二百一名,第三甲第八十七名进士[1][2]。官至大理寺评事。

家族[编辑]

曾祖姜霖。祖父姜从。父姜才。母张氏。严侍下,弟姜虞[3]

参考资料[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三年戊辰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