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卖局屏东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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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标22°40′08″N 120°29′33″E / 22.668756°N 120.492571°E / 22.668756; 120.492571专卖局屏东支局台湾日治时期管理屏东地区食盐、烟草、酒等专卖品生产销售的机关,设有屏东造酒工场和叶烟草再干燥场,在二战后改为“台湾省烟酒公卖局屏东分局”及“屏东酒工厂”,即现今台湾烟酒股份有限公司屏东酒厂的前身。原址位于民族夜市停车场。

历史[编辑]

台湾自实施酒专卖制度后,于1922年7月1日,在屏东车站东侧设立了“台南专卖支局屏东出张所”(位于屏东市小川町一丁目50番地),并于1923年10月设立屏东造酒工场,专制米酒[1];同年11月,与烟草耕作指导所合并。1924年12月,改称“专卖局屏东支局”,并新增烟草专卖和食盐取缔之业务。1927年12月,因专卖局旗山出张所废止,旗山出张所之业务及管辖区域并入屏东支局。1929年3月,并入恒春出张所,并同时将业务扩大至原由高雄出张所管辖旗山郡屏东郡六龟庄的烟草专卖业务。1929年5月,屏东支局附属烟草耕作指导所废止,并新增食盐专卖之业务。1934年12月,屏东支局在九块庄设置了“附属屏东烟草试验场”(现为九如乡巴辘公园)。1938年3月,设置“叶烟草再干燥场”(位于瑞穗町61番地,现在的屏东烟叶厂)。1939年7月,附属屏东烟草试验场改隶于专卖局烟草课直辖,并改称专卖局“烟草试验场屏东支场”[2]

屏东支局管辖范围[2]
项目 地区
食盐贩卖、取缔 屏东市、屏东郡、潮州郡、东港郡、旗山郡、恒春郡
烟草耕作、指导奖励、再干燥 全高雄州
烟草贩卖、保管、取缔 屏东市、屏东郡、潮州郡、东港郡、旗山郡、恒春郡
酒类制造、贩卖、保管、检查、取缔 屏东市、屏东郡、潮州郡、东港郡、旗山郡、恒春郡

二战后,专卖局屏东支局改为“台湾省公卖局屏东分局”。1946年,制酒工厂自分局独立,改直隶于公卖局并称为“屏东酒工厂”[3]。之后为提高酒的产能,屏东酒工厂迁至屏东县内埔工业区,而旧厂则于后拆除改做平面停车场[4]

参考资料[编辑]

  1. ^ 台湾总督府专卖局. 臺灣酒專賣史 上卷. 1941-07-01. 
  2. ^ 2.0 2.1 台湾总督府专卖局. 昭和十四年度年報事業概況書 專賣局屏東支局. 国史馆台湾文献馆. 1939. 
  3. ^ 歷史沿革. 屏东酒厂. [2021-04-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8). 
  4. ^ 擴大夜市、百貨商圈 屏東舊酒廠立體停車場動土. 自由时报. 2020-05-21 [2021-04-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