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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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环境保护局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Bureau of Hsinchu City(英语)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政府机构
基本信息
所属部门新竹市政府
主要官员
局长江盛任
副局长洪明仕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1988年9月1日
联络信息

新竹市环境保护局设于新竹市垃圾焚化厂
地址新竹市北区海滨路240号
网站新竹市环境保护局

新竹市环境保护局(简称新竹市环保局),是中华民国新竹市政府所属一级机关,负责新竹市环境保护之相关业务,局址位于新竹渔港附近之新竹市垃圾焚化厂(原垃圾掩埋场址)。

沿革[编辑]

  • 1982年7月 新竹市升格为省辖市,由新竹市清洁管理所与新竹市卫生局第二科掌理环境保护业务[1]
  • 1988年9月1日 奉台湾省政府命令,成立“新竹市环境保护局”。
  • 2000年7月 进行组织变革,由原来三个业务科重新调整成七个业务科,加强人力资源调整。
  • 2001年2月 办公室搬迁至新竹市垃圾焚化厂行政大楼。
垃圾焚化厂
新竹市垃圾焚化厂之建筑结构
新竹市垃圾焚化厂&看海公园2017

新竹市垃圾焚化厂,位于新竹市北区南寮海滨里,兴建工程系依据“台湾地区垃圾资源回收 (焚化)厂兴建工程计画”办理,由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办理兴建工程相关事务;2000年8月31日完工,占地约5.5公顷。2001年正式启炉运转,以处理桃竹苗地区及新竹市之家户垃圾及一般事业废弃物[2]。平均每日处理量为900馀公顿;另有符合环保规定之污水处理设备与废气处理设施,以及利用焚化所产生热量来发电以供应厂内所需之小型发电厂,并将多馀的电卖给台湾电力公司分送[3]

相关条目[编辑]

参考资料[编辑]

  1. ^ 环保局简介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新竹市环境保护局
  2. ^ 认识焚化炉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新竹市垃圾资源回收厂
  3. ^ 新竹垃圾焚化炉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焚化与掩埋的战争 由苗栗县竹兴国民小学“垃圾制造者”建置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