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诠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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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荣简王朱诠鏅(1479年—1543年),明朝沈庄王朱幼㙾庶四子,[1]母亲是夫人胡氏。[2]沈简王朱模曾孙,明太祖玄孙;明朝第一代宿迁王。[3]

生平[编辑]

弘治元年(1488年)九月,明孝宗命给其禄米每年一千石。[4]

弘治三年(1490年)九月,孝宗御奉天殿传诏遣怀宁侯孙泰、修武伯沈坊、丰润伯曹恺、广宁伯刘佶、东宁伯焦俊、武进伯朱洁、崇信伯费淮、建平伯高进、兴安伯徐盛、襄成伯李黼、成安伯郭𨱑各自特节充正使,尚宝司司丞倪黻、礼科给事中孙儒、兵科给事中王琳、刑科给事中吕献、工科给事中唐希介、中书舍人储材、户部郎中陈瑗、宗钺、礼部郎中徐说、员外郎林壁、兵部员外郎冯良辅充副使,册封朱诠鏅为宿迁王。[3][5]

弘治九年(1496年)十一月,孝宗御奉天殿传诏遣泰宁侯陈璇、安乡伯张恂、成安伯郭宁、怀柔伯施瓒、费淮、清平伯吴琮、武平伯陈勋、徐盛、刑部右侍郎屠勋、通政司左通政张璞持节充正使,尚宝司少卿孙琰、鸿胪寺左少卿岳镇、户科给事中赵士贤、兵科给事中周序、刑科给事中李濬、中书舍人马昙、户部郎中王琼、兵部员外郎李浩、刑部郎中张铨、工部郎中刘昂充副使,册封西城兵马副指挥晋海的长女为宿迁王妃。[6]

弘治十八年(1505年)三月,因朱诠鏅和堂弟辽山王朱诠钺所请,朝廷赐《孝顺事实》《四书集注》《为善阴隲》各一部。[7]

正德元年(1506年)六月,因朱诠鏅和弘农王朱寘镧所请,赐《四书集注》各一部。[8]正德三年(1508年)十二月,朱幼㙾为朱诠鏅请求《御制盘龙诗》,明武宗不给。[9]正德四年(1509年)四月,因朱幼㙾所请,武宗赐朱诠鏅《皇明典礼》《列女传》各一部。[10]

正德十四年(1519年)四月,因为朱诠鏅纵容手下殴杀人,武宗降敕书切责,并治辅导官罪。[11]

嘉靖元年(1522年)十一月,朱诠鏅的兄长沈恭王朱诠钲奏称朱诠鏅的册印冕服被火灾烧毁,请求以九叔永年王朱幼塨为例,奏请重新给予。礼部称册印虽毁,尚有镕银,按例需要先封好送上再请求。此事交镇巡等官勘察回复,朱诠钲照办,明世宗命铸印给朱诠鏅。[12]嘉靖三年(1524年)五月,朱诠鏅奏府第遭火灾,册印、衮冕、仪仗及长子冠服都烧毁,请求加恩补赐。礼部覆议从之。朱诠鏅想重建府第,工部商议认为他不知慎守以致烧毁,应该令他自行修理,不得再烦扰官府,增加百姓负担,世宗下诏同意。[13]

朱诠钲病重,孙子朱胤桤年幼,朱诠钲担心郡王们为患,预先奏请以朱胤桤主府事,令朱胤桤的母妃郗氏保护、长史承奉等辅导,等其长成。朱诠钲死后,朱诠鏅赶紧请求命朱诠钲的二弟也是朱诠鏅的胞兄灵川荣懿王朱诠鉌的孙子灵川王朱胤栘摄国政。郗氏奏请按朱诠钲遗愿行事。嘉靖六年(1527年)六月,礼部商议认为应该由朱胤桤承重主丧礼、统府事,母妃在宫保护,府事皆听长史等官检点约束,郡王、将军及宗人不得奏扰,获准。[14]

后来朱胤桤去世,按伦序应该由朱胤栘袭封沈王。朱诠鏅及其弟六弟定陶王朱诠鑨、七弟云和王朱诠𨭖都奏称应该定议由朱胤栘袭封。但朱诠鏅与朱胤栘有隙,又说朱胤栘伦序不明不该袭封,之前的奏章是朱诠鑨等人的意思,自己没有参与,请求暂停册封朱胤栘,再深入追查自己被冒名上奏的事;朱诠鑨、朱诠𨭖及郗氏则都称朱诠鏅确实参与署名。奏折下礼部,礼部调查是朱诠鏅挟私造言以阻朱胤栘进封,请求先行册封,令有司勘查其事上报。世宗下诏准许。嘉靖十年(1531年)十月,朱铨鏅又偷偷入京奏朱胤栘不孝,言语冒犯礼部尚书夏言。世宗切责朱铨鏅,姑且令送还,等勘察结果到后治罪,命御史逮问辅导官。夏言因而上疏自白,世宗优旨慰答。[15]

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朱诠鏅薨。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十二月,其嫡长子朱勋泽受册袭封。[3][16]

评价[编辑]

注释及参考文献[编辑]

  1. ^ 《弇山堂别集》卷035
  2. ^ 《大明沈庄王圹志文》
  3. ^ 3.0 3.1 3.2 《明史》卷一百二·表第三·诸王世表三
  4. ^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十八》
  5. ^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四十二》
  6. ^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一百十九》
  7. ^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二百二十二》
  8.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十四》
  9.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四十五》
  10.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四十九》
  11.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一百七十三》
  12.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二十》
  13.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三十九》
  14.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七十七》
  15.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一》
  16.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三百十八》

原因:明政府封之
明宿迁国国王
1490年—1543年
继任:
子端惠王朱勋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