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以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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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以旗

大明太子太保兵部尚书总督陕西三边军务
籍贯 直隶应天府江宁县
字号 字士招,号石冈
谥号 襄敏
出生 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九月二十四日
逝世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闰三月
配偶 娶刘氏
出身
  • 正德六年辛未科同进士出身

王以旗(1486年—1553年),字士招,号石冈直隶应天府江宁县(今江苏省南京市)匠籍直隶吴县人,明朝政治人物,正德辛未进士,嘉靖间官至工部、兵部尚书。

生平[编辑]

应天府乡试第八十四名举人。年二十六岁,正德六年(1511年)中式辛未科会试一百九十二名,廷试三甲四十七名进士[1][2]。授江西上高县知县。十年八月选授河南道试监察御史,巡按河南等地。

明世宗即位,欲加兴献帝皇号,王以旗抗言不可。嘉靖二年(1523年)巡按福建。五年告归养亲,九年二月丁父忧。嘉靖十一年起复原职,十二年八月升南京太仆寺少卿,十五年六月升大理寺右少卿,十七年三月升光禄寺卿,七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抚治郧阳,十八年闰七月升都察院左副都御史,二十年二月升至兵部右侍郎,次月兼右佥都御史、总理河道。二十一年九月奉命回京,辞免兼官。二十二年五月拜为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二十五年五月召为工部尚书,二十六年二月改任都察院左都御史,九月代替陈经为兵部尚书兼督团营[3]。嘉靖二十七年正月,三边总督曾铣曾经上疏收复河套平原,王以旗支持,但世宗忽然改变看法,严厉呵斥曾铣。王以旗等人非常恐惧,于是忽然反驳此前观点。世宗逮捕曾铣,而命王以旗代任。在任期间,其多有战功,屡次获荫。六年后,修筑延绥城堡四千五百馀所,加太子太保衔。嘉靖三十二年(1533年)卒,军民为罢市纪念。赠少保,谥襄敏[4]

著作[编辑]

有《漕河奏议》、《王襄敏公集》。

家族[编辑]

曾祖王民。祖父王䪧,号静乐,寿官;祖母顾氏。父王纶(-1530年),字廷言,号讷斋,晚年更号槐室。母纪氏,继母刘氏。具庆下。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国朝献征录·卷之五十七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一百九十九》,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9):王以旗,字士招,江宁人。正德六年进士。除上高知县。华林贼方炽,以旗训乡兵御之,贼不敢犯。征授御史,出按河南。宸濠反,镇守太监刘璟倡议停乡试。以旗言河南去江西远,罢试无名。乃止。璟又言,帝亲征,道且出汴,牒取供顿银四万两。巡抚议予之,以旗执不予。世宗即位,欲加兴献帝皇号,以旗抗言不可。已,上弭灾要务,言:“司礼取中旨免张汉赃科,臣不预闻,此启矫伪之渐也。”帝不听。累迁兵部右侍郎。徐、吕二洪竭,漕舟胶。命兼右佥都御史总理河漕。逾年,渠水通,进秩一等。寻拜南京右都御史。召为工部尚书,改左都御史,代陈经为兵部尚书兼督团营。
  4. ^ ·张廷玉等,《明史》(卷199):三边总督曾铣议复河套,大学士夏言主之。数下优旨奖铣,令以旗集廷臣议。以旗等力主铣议。议上,帝意忽变,严旨咎铣,令再议。以旗等惶恐,尽反前说。帝逮铣,令以旗代之。套寇自西海还,肆掠永昌,镇羌总兵官王继祖御却之。已,复来犯,幷及镇番、山丹。部将蔡勋、马宗援三战皆捷。前后斩首一百四十馀级。论功,荫以旗一子。已而寇数万复屯宁夏塞外,将大入。官军击之,斩首六十馀级,寇宵遁。延绥、宁夏开马市,二镇市五千匹。其长狠台吉等约束所部,终市无哗。以旗以闻。诏大赉二镇文武将吏,以旗复赐金币。录延绥将士破敌功,再荫一子。在镇六年,修延绥城堡四千五百馀所,又筑兰州边垣,加官至太子太保。比卒,军民为罢市。赠少保,谥襄敏,再予一子官。

相关条目[编辑]

官衔
前任:
童旭
明朝上高县知县
正德年间
继任:
张翀
前任:
甘为霖
明朝工部尚书
1546年-1547年
继任:
文明
前任:
陈经
明朝兵部尚书
1547年-1548年
继任:
刘储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