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尼西亚人权联盟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突尼西亚人权联盟
法语:Ligue tunisienne des droits de l'homme
成立时间1976年 (1976)
类型人权组织
总部突尼西亚突尼斯市
会员
3,000 (1985)
官方语言
法文突尼西亚阿拉伯语
隶属突尼西亚全国对话四方集团

突尼西亚人权联盟突尼西亚阿拉伯语الرابطة التونسية للدفاع عن حقوق الإنسان‎)是突尼西亚的一个人权关注组织,宗旨是捍卫突尼西亚人民的天赋权利。组织简称为LTDH。[1]

成立[编辑]

组织早于1976年成立,但是因为在突尼西亚,此类组织需要得到政府的认可才可以成立,所以它的官方成立时间为1977年5月。[1]

成员[编辑]

组织的早期骨干成员包括联合国人权奖得主艾玛。组织在1982年有约1000名成员,至1985年则增加至3000人。四名骨干成员成为了1987年突尼西亚政府的部长级官员。[1]

国际认同[编辑]

组织在2015年以突尼西亚全国对话四方集团其中一员的身份,得到了诺贝尔和平奖[2]

参考资料[编辑]

  1. ^ 1.0 1.1 1.2 Susan E. Waltz. 1995. Human Rights and Reform: Changing the Face of North African Politic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Pages 134-139. (online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 ^ The Nobel Peace Prize 2015. Nobel Foundation. [2015-10-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