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气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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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莲气象站
Hualien Weather Station
花莲气象站
组织交通部中央气象署
种类二等气象站
序号46699
位置 中华民国台湾
花莲县花莲市花岗街24号
座标23°58′37″N 121°36′17″E / 23.97694°N 121.60472°E / 23.97694; 121.60472坐标23°58′37″N 121°36′17″E / 23.97694°N 121.60472°E / 23.97694; 121.60472
海拔高度16.1公尺
气压计海拔高度19.1公尺
设立1910年10月28日 (1910-10-28)(日治时期)
网址www.cwa.gov.tw

花莲气象站位于台湾花莲县花莲市,为交通部中央气象署辖下的二等气象观测机构,全名为交通部中央气象署花莲气象站,最初成立于日治时期,至今已有超过百年的气候观测纪录[1]

花莲气象站门牌
花莲气象站观测坪

沿革[编辑]

日治时期[编辑]

1910年10月28日台湾总督府考量花莲港兴建以后,成为台湾东部地区重要海上交通枢纽,因外海风浪及海象变化大,恐影响海上船只出入港作业,因此决定兴建花莲港灯台,并同时增设与其他地方气象测候所之相同气象观测设备,成为花莲港灯台测候站开始气候观测任务[2][3]

1914年鉴于花莲地区地震频繁,花莲港灯台测候站再增设大森式简单微动计,开始初步地震观测任务,1918年包含花莲港灯台在内的台湾各地地方测候所增设地震震度器[2]

1920年8月花莲港测候所兴设,于施工期间仍由花莲港灯台测候站负责气象观测任务,1921年8月11日台湾总督府告示第119号,正式编制花莲港测候所之名称与位置[2],9月起花莲港测候所竣工启用,取代花莲港灯台测候站的气象观测任务[4]中日战争爆发以后,台湾作为重要军事基地,为军用飞机飞航安全考量,台湾总督府于各地机场兴设各测候所的飞行出张所,1940年花莲港测候所于花莲机场兴设花莲港飞行出张所[5]

战后至今[编辑]

1945年11月二次世界大战战后国民政府接收台湾,花莲港测候所由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接收,改名为台湾省气象局花莲测候所。1948年台湾省气象局改隶属于交通处旗下,花莲测候所名称不变,而全名改成台湾省气象所花莲测候所。1951年10月22日上午5时34分发生芮氏规模7.1之强烈地震[2],造成花莲测候所主任宿舍全倒,办公厅舍受损严重,隔年除风力塔保留外其馀建筑拆除重建[4]

1965年9月台湾省气象所升格为气象局,花莲测候所全名改为台湾省气象局花莲测候所。1971年7月气象局恢复建制,改为中央气象局,花莲测候所全名亦更改之。1976年11月奉中央气象局附属测站通则之规定,花莲测候所改名为花莲气象测站,并列为三等气象测报机构。1983年6月配合人力及业务增加,花莲气象测站进行扩建,1986年升格为二等气象测报机构。1989年8月1日花莲气象测站全名改名为交通部中央气象局花莲气象站至今[4]

站体结构[编辑]

花莲气象站于日治时期成立时,为附属在花莲港灯台之下的气象观测机构,当时办公厅为木造建筑。1921年花莲港测候所成立以后接续花莲港灯台测候所之任务,花莲港测候所当时办公厅舍建筑为木造覆瓦结构[4]

1951年10月22日之地震造成花莲测候所建筑严重毁损[2],除风力塔以外其馀房舍于隔年全部重建,并维持木造结构。1983年6月因应人力及业务增加进行改建,将原木造建筑拆除,改为12坪之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1984年11月27日在兴建10坪大之简报室一栋[4]。1986年10月再度因应增设高空探测业务,将既有办公厅拆除重建为四层楼之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于1987年6月16日竣工验收启用[4]

编制[编辑]

花莲气象站目前依照中央气象局二等气象站之组织,编制主任1人,职员10人,观测采二十四小时作业轮班[6]

观测项目[编辑]

地面气象观测[编辑]

利用地面气象自动测报系统,每日定时实施气压气温风向风速湿度、天气现象、降水、日射、日照能见度蒸发量、地温等气象要素观测,其中除了云、天气现象、蒸发量及地温为人工观测外,其他项目均采自动化观测,并经由气象局内部网路系统,将搜集资料及每小时电码回传局本部,以供天气预报及分析之需要,同时透过查询工作站方式统计气候资料[6]

高空气象观测[编辑]

1987年8月1日花莲气象站装设MOR-22高空气象自动测报系统,每日两次(台风警报增为四次,或特定需求时增放),探测高空各层之气象要素;电脑处理各项观测资料,自动绘制P-T图及高空风图,亦立即编辑高空气象电码,借由气象局内部网路系统,回传局本部,并向全球广播[6]

东部遥测系统[编辑]

1996年7月起设置东部雨量站、气象站、中继站等36个,随时监控花莲立雾溪花莲溪秀姑峦溪等流域之降雨资料,透过气象局内部网路系统传送回局本部;若遇豪大雨时,可立即通报局本部与消防局等相关单位[6]

大气污染观测[编辑]

花莲气象站受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委托,设有放射性污染侦测器,定期将监测之“感应体”回送原能会判读,同时蒐取气象站雨水样品寄送至局本部,以供测析大气污染程度[6]

地震观测[编辑]

SMA1强震加速度仪、A-900强震仪,另于花莲县境设区域即时地震站6个,速报强震站12个,遇地震时,立即回传至台北的中央气象局地震测报中心,以供研判发布地震消息[6]

天气预报[编辑]

以中央气象局局本部传输之天气图、卫星云图等各项资料,预报花莲县各地24小时天气,并转报由气象预报中心海象测报中心,发布之各类天气预报及特报、潮汐资料[6]

参见[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1. ^ 田德财. 陳世嵐 東台呼風喚雨第一人在東部擔任氣象工作35年 十分敬業 曾颱風天負傷上陣. 更生日报. 2009-10-28 [2020-06-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9) (中文(台湾)). 
  2. ^ 2.0 2.1 2.2 2.3 2.4 歷史地震研究討論會議 影響核電廠之歷史地震相關參數分析 歷史地震文獻彙整規劃 (PDF). 台湾地震科学中心. [2020-06-2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06-29) (中文(台湾)). 
  3. ^ 张德南. 竹塹文獻雜誌57期. 新竹市: 竹堑文献杂志. 2018年. 
  4. ^ 4.0 4.1 4.2 4.3 4.4 4.5 台灣氣候建築史料調查研究 (PDF). 中央气象局. [2020-06-2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5-18) (中文(台湾)). 
  5. ^ 蔡昇璋. 日治時期臺灣的颱風災害與防救災措施 (PDF). 国史馆台湾文献馆. [2020-06-2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06-29) (中文(台湾)). 
  6. ^ 6.0 6.1 6.2 6.3 6.4 6.5 6.6 花蓮氣象站. 交通部中央气象局.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02) (中文(台湾)).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