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宸恩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蔡宸恩(16世纪—1656年),祚眷起震[1]浙江台州府临海县[2]明朝南明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蔡宸恩举人戊午科浙江乡试[3]崇祯元年(1628年)成进士,授宁国府推官,任内正直无私,推荐名士;因不逢迎而降调玉田知县,于当地革除虚耗,谢绝馈赠。不久得推举迁任都水主事,擢官屯田员外郎郎中[2];遇上火药局火灾,同僚遭处死,他则以清望只判罢官[1]

弘光时,蔡宸恩和徐葆初朱日爃贾必选陈文显文伯达吴宪汤姜绍书包壮行史延昙颜俊彦胡其枝汪挺余长弘沈璇卿周必强郑侠如徐弘道共同在工部任职,很快辞官归乡。清朝浙江巡抚萧起元荐用他,在顺治十二年(1655年)补任顺天府司理,处理京城繁杂,公正无私,写下“冰心铁靣”四字在门前,谢绝请托。次年大计致仕,回乡不过一年去世。儿子蔡嗣芳在永历年间担任琼州知府,入清出任市舶司提举,有清廉能干的声誉[4][5]

家族[编辑]

祖父蔡云程,刑部尚书。

参考文献[编辑]

  1. ^ 1.0 1.1 康熙《临海县志·卷八·人物志二》:蔡宸恩,字祚春,号起震,明刑部尚书云程嫡孙。为诸生潜心制义,桑砚几穿;万历戊午举于乡,登崇祯戊辰进士。授甯国推官,廉直无私,挺正嫉邪。庚午分校乡闱,所拔悉知名士。不善事上官,左迁玉田知县,益凛清白,严革羡耗,屏绝馈遗。举卓异,升工部营缮司主事,会火药局灾,同寮槩受大辟,公独以清望获罢官,归狎鸥挽鹿,殆将终身。
  2. ^ 2.0 2.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传第七》:宸恩,字祚眷,临海人。崇祯元年进士。自玉田知县迁都水主事,擢屯田员外郎、郎中。
  3. ^ 康熙《临海县志·卷五·选举志上》:万高宗庙讳【历】四十六年戊午科(举人) 蔡宸恩 详见进士。
  4.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传第七》:(弘光)时工部先后司官可纪者,为徐葆初、朱日爃、贾必选、陈文显、蔡宸恩、文伯达、吴宪汤、姜绍书、包壮行、史延昙、颜俊彦、胡其枝、汪挺、余长弘、沈璇卿、周必强、郑侠如、徐弘道云。……子嗣芳,永历中官琼州知府,皆降于清。
  5. ^ 康熙《临海县志·卷八·人物志二》:国朝顺治浙抚萧公荐人才,乙未补顺天府司理,辇毂殷烦,刑名所关,大书冰心铁靣四字于门,一切请托槩行谢绝终以此见。迕于时丙申大计致仕,归未逾年卒。子嗣芳,广东南船提举,有廉能声。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传第七
  • 康熙《临海县志》·卷五·选举志上
  • 康熙《临海县志》·卷八·人物志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