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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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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胤(17世纪—17世纪),文锡广东广州府东莞县[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陈光胤是崇祯六年(1633年)广东乡试举人,崇祯十三年(1640年)赐特用出身[2],十五年(1642年)获授寿宁知县,为政仁恕而清介,修筑城墙抵御流寇[3]

南明时陈光胤入朝担任兵部主事,升福建道监察御史永历四年(1650年)曾和吴贞毓郭之奇万翱程源李用楫张孝起李日炜朱士鲲朱统钥王命来彭佺联合上疏弹劾袁彭年丁时魁蒙正发刘湘客等人把持朝政、朋党行私十大罪[1][4],后事不详。

引用[编辑]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五十九·列传第三十五》:(永历四年)贞毓、之奇、翱、源辈咸修旧怨,乃与孝起、用楫、李日炜、朱士鲲、王命来、宗室统钥、陈光胤、彭佺合疏论彭年、湘客、时魁、堡、正发把持朝政、罔上行私、朋党误国十大罪。……光胤,字文锡,东莞人。崇祯十三年特用。授寿宁知县,为政仁恕,课士修城,民讴思之。迁兵部主事,转福建道御史。
  2. ^ 民国《东莞县志·卷四十五·选举表二》:进士…… 崇祯……陈光𦙍 十三年特赐,兵部主事……举人…… 崇祯……陈光𦙍 字文锡,癸酉科易,见特赐进士
  3. ^ 康熙《寿宁县志·卷四·官守志》:陈光胤,广东东莞人,御赐进士,崇祯十六【十五】年知县事,清慎耿介、仁恕宽平、课士而泽,在宫墙修城,而功存捍卫厥德懋焉。
  4. ^ 《续明纪事本末·卷十四·永历党祸》:(永历四年二月)吴贞毓、郭之琦、万翱、程源、李用楫、张孝起、李日炜、朱士鲲、朱统钥、王命来、陈光允、彭佺合疏劾袁彭年、丁时魁、蒙正发、刘湘客等把持朝政、朋党行私十大罪……

参考文献[编辑]

  • 钱海岳南明史》·卷五十九·列传第三十五
  • 《续明纪事本末》·卷十四·永历党祸
  • 康熙《寿宁县志》·卷四·官守志
  • 民国《东莞县志》·卷四十五·选举表二
官衔
前任:
邓之凤
明朝寿宁县知县
1642年-崇祯年间
继任:
游士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