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进入许可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黏贴式实体香港签证/进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

香港进入许可可以指:

  • 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给具有内地居民、澳门居民[注 1]和台湾华籍居民身份人士等同于签证的入境许可
    • 电子签证的抬头通常为“入境签证/进入许可通知书 Notification Slip for Entry Visa / Permit”或“逗留条件通知书 Notification Slip for Conditions of Stay”。
    • 非电子签证通常为由粉色“HongKongImmigrationDepartment(表格编号)”斜体字组成的背景,抬头为“香港入境事务处 IMMIGRATION HONG KONG”的黏贴式实体标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外或派出机构签发给中国公民及非中国籍香港居民[注 2]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
    • 抬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和“ENTRY PERMIT OF HONG KONG SAR OF THE P.R.C.”。

注释[编辑]

  1. ^ 需以澳门居民身份申请,如使用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申请香港签证/进入许可。
  2. ^ 非中国籍香港居民可在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旅行证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签证身份书)的应急证件(如入境身份陈述书)时申请该进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