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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讨论:1j1z2/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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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BOYCOTT事件[编辑]

我觉得这个条目就是一个即时新闻条目阿,放在最近议题里面,我觉得合适的,里面香港电影金像奖海地暴动都有。关于那个条目的修改,可以直接在该条目讨论页讨论。--farm (talk) 2008年4月19日 (六) 12:46 (UTC)[回复]


卡弗蒂辱华事件[编辑]

我为中国政府的说法加注了引号,所以仅是简单的引用而已。内容如下:

CNN新闻评论员杰克·卡弗蒂‎(Jack Cafferty)在4月9日的新闻评论节目《The Situation Room》中发表如此言论:“他们现在持有价值几千亿美元我们的债券,在我们继续进口他们含铅颜料的垃圾以及有毒宠物食品的同时,我们和他们之间还存在几千亿美元的贸易逆差。你知道,在那些你可以一个月付工人一美元工资的地方,生产出了你从沃尔玛买到的东西。因此我认为我们和中国的关系显然已经改变了。我认为他们基本上是和50年前一样的,一帮暴民和匪徒”。[1]引起大陆和海外华人的抗议,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4月14日的例行记者会表示对有关言论震惊及强烈谴责,要求CNN及杰克卡佛提收回有关言论,并向全体中国人民道歉[2]。对此,CNN于4月16日发表声明说其评论无意伤害中国人民,卡弗蒂所称的“一帮暴民和匪徒”指的是中国政府,而非中国人民;并称“愿意向任何如此解读卡弗蒂评论的人道歉”。[3]4月16日晚,外交部新闻司司长刘建超召见CNN驻京分社负责人,就卡弗蒂一事提出严正交涉,称CNN的道歉“未对卡弗蒂严重违背新闻职业道德、恶毒攻击中国人民的言论作出任何道歉,反而把矛头转向中国政府”,是“卑劣图谋”,“只能使世界人民进一步认清CNN无信誉可言”,“再次严正要求CNN和卡弗蒂本人立即收回恶劣言论,向全体中国人民真诚道歉”。[4]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4月17日的例行记者会称“中国人民不可欺,不可辱。我们再次严正要求CNN严肃对待这一问题,立即收回恶劣言论,向全体中国人民做出真诚的道歉”。[5]

既然只是引用,当然不违反中立原则,不具倾向性。你提出的建议我会仔细考虑。谢谢!Chien0430 (留言)

参考文献[编辑]

  1. ^ 原文为:We are also running hundreds of billions of dollars' worth of trade deficits with them, as we continue to import their junk with the lead paint on them and the poisoned pet food; and export, you know, jobs to places where you can pay workers a dollar a month to turn out the stuff that we're buying from Walmart. So I think our relationship with China has certainly changed. I think they’re basically the same bunch of goons and thugs they’ve been for the last 50 years.
  2. ^ 中国促CNN道歉 主持扬言“华人是蠢货暴徒”惹公愤《明报》,2008年4月16日
  3. ^ CNN:“辱华”评论无意冒犯中国人. 英国广播公司. 2008-04-16 [2008-04-16]. 
  4. ^ 外交部新闻司司长刘建超就CNN主持人发表攻击中国人民言论事向其驻京分社负责人提出严正交涉
  5. ^ 2008年4月17日外交部发言人姜瑜举行例行记者会

你好[编辑]

您是不是最近在原“出生地”没有国旗的条目上加旗子?我是支持加的,但是有关旗子的问题我想我们目前的共识是搁置争议,保留原有版本。用户“Isnow”已经开始以此为借口撤销一些原本有旗条目的旗子。我已经做了处理并通知了他。我想我们还是保持现状,除非您已经决定再对此进行一次公开讨论。谢谢。—东北虎(Manchurian Tiger) (留言) 2008年4月21日 (一) 09:56 (UTC)[回复]

最近的一次讨论在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 (旗帜)#关于加入国旗模版之问题。—Isnow (留言) 2008年4月21日 (一) 11:07 (UTC)[回复]

RE[编辑]

我才没有那么多时间打倒维基呢。不过,谢谢你的建议。但我还是觉得伊拉克战争美军杀死了超过66万平民,不是大屠杀那是什么? —以上未签名的意见是由Kcm367对话贡献)在(2008年4月23日 (三) 01:53)所加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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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共内战中,国共两党都有杀人,不可以说全部人都是共产党杀的、国民党没杀。但1949年后在中国大陆,当然是共产党杀的。如有必要,请你把那八百万也加进去吧。--Kcm367 (留言) 2008年4月23日 (三) 06:34 (UTC)[回复]

不知道用什么标题好了[编辑]

说得甚是。到目前为止,驻伊美军还不公布伊拉克平民的死亡人数,只从独立调查团的报告分析可知,有三个最主要的数据。世界卫生组织说,有十五万人给杀,没说是谁杀的;英国柳叶刀医学期刊说六十六万,指出百分之三十一是联军杀的,百分之二十四是其他人杀的(泰半是武装分子),剩下的“Unknown”;另外一个英国的调查机构ORB更说有一百零三万人死了,其中一半死于枪杀、百分之二十是汽车炸弹炸死、百分之九是美英联军空炸丧生、其馀的都是意外或者小规模爆炸。我这阵子不想关注伊拉克这乱摊子了,我忙著研究高速铁道。这份工作,就拜托你啦。谢谢。

发言[编辑]

烦请讨论时勿涉及对他人政治态度的评价。此类言论只会引起争执,也与维基事务无关。谢谢 —Munford (留言) 2008年4月26日 (六) 00:47 (UTC)[回复]

请注意[编辑]

剑您好,请注意条目的讨论页是用作讨论如何改善条目内容质素,仅此而已,请不要把它当作论坛/讨论区(如新建Talk:曾宪梓然后写上与维基百科无关的内容),谢谢。—瓜皮仔Canton 2008年5月4日 (日) 18:47 (UTC)[回复]

Re:西藏元治时期[编辑]

请问萨伽王朝这名称出处在哪?google上找不到任何结果,是不是有其他较常用名称?--Ws227 (留言) 2008年5月13日 (二) 18:21 (UTC)[回复]

我不了解内容,不知该怎样改写,希望你能帮忙改写后再移动--Ws227 (留言) 2008年5月13日 (二) 18:51 (UTC)[回复]

西藏历史的条目[编辑]

你好,我看到了你在我对话页上的留言。你认为元朝时期的西藏历史唐宋时期的西藏历史等标题太过地域主义了,太过中国中心主义了,甚至认为标题把西藏归属于中国元朝时期,我对此观点,未敢茍同。仅从文字上理解标题,二标题只是讲述西藏在唐宋元等诸朝代时期的历史,标题的主题并不偏袒于任一方,更不加妄谈主权的归属问题。再从条目的内容上看,条目都是讲述唐宋元等诸朝廷与西藏之间的关系史,自当可以单独划分出新条目加以详细论述。对于西藏自身的历史,已经有西藏历史等相关条目加以专述。谢谢!--敢为天下先 (留言) 2008年5月14日 (三) 10:55 (UTC)[回复]

您好,刚刚看到您的留言。首先我想表明的是,我的编辑的目的只是为了记述西藏与诸朝代的关系,而不对西藏的主权归属加以判断。(尽管条目的大多内容倾向于中国主权论,但“争议”栏目一开始便为不同的声音而设置。)这也就是为什么我最初选择“XX朝时期的西藏历史”,而非“西藏X治时期”,个人认为前标题十分中立,但是Ws227认为“在西藏被中原王朝统治的朝代(如明朝、清朝),中原王朝与西藏的关系属于该朝代的内政,与唐宋和吐蕃属于外交关系不同,所以不适宜把所有相关条目都当作关系史那样写。”因此改后标题有如现在,我也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够提供建议,商榷更为恰当的标题。
对于元朝对西藏的主权,本人在此不做回答。如果您能够提供学术上的争论,敬请在条目中添加。此外,对中原王朝在藏的统治历来都有争议。您认为至清朝才拥有对西藏的主权,但须知亦有大量的学者对此表示否定。所以我再次表示希望您能够多多提供多方面的学术材料,以使条目更加全面,完善。谢谢!--敢为天下先 (留言) 2008年5月14日 (三) 16:23 (UTC)[回复]
您好!对于您建议的标题“元朝与西藏的关系”是绝对无法接受的,该标题彻底把元朝和西藏列为两国。如果说“元朝统治西藏”还有争议的话,元、藏之间分为两国就是根本的无稽。我再次希望您能查找更多利于“元朝对藏无主权论”的学术观点,并贡献在条目中,我会对此表示感谢。--敢为天下先 (留言) 2008年5月14日 (三) 16:59 (UTC)[回复]

搅切榨[编辑]

大大您好,你做的“王嘉梅命案”的条目很好、很详尽,而且也甚具新闻价值,所以得到大家的支持并不意外。提删那位仁兄的言论我实在看不过眼,因为歪曲悖谬、牵强非常,好像硬要找东西来吵一样,所以就忍不住插了个嘴啰… (笑)大大遇上这样的提删者,甚是不幸!也很多谢大大您在小的所做的“搅切榨”里投了支持的一票啊!(我遇上的那位提删的仁兄…比大大您遇上的那位更令人无奈…唉!)Catzilla (留言) 2008年5月15日 (四) 15:24 (UTC)[回复]

RE: 徐步高事件[编辑]

我觉得如果抱持法院可能错判,而忽略了证据的可信性,似乎不仅是已故的徐步高可能不是凶手,其实只要不认罪却被判有罪的谋杀犯都可能不是凶手,纸盒藏尸案就是这样一例,即使凶嫌还是健在,他也有不是凶手的可能。因此,我们应该根据证据与供词作为基础,以确定被指控的人是否就是凶手。法院的判决并不是意见或推测,正因为法院是根据证供、证物、环境证据等因素,而厘清案情及作出判决。无论凶手已死或健在,只有法院才可以判定一个人是否是凶手,而不在媒体或舆论。因此,法院裁定徐步高是三人死亡的凶手,则足够作为维基条目的结论,这亦附合可供查证原则。 条目的命名不仅是由于法院的裁定,亦由于法院有充分的呈堂证据佐证了徐步高涉及三宗案件。故此,假若没有新证据被提出,或者旧证据被推翻的情况之下,法院的判决应被视为真确。至于为什么要用死因庭的结论,原因也是很简单的说,因为法院的呈堂证据对于维基百科来说最为全面及充分,其他资料则无从谐考。 同样的道理亦见于历史事件的描述,比如说有人说中国根本就没有秦始皇,而中国历史是司马迁等史家所杜撰的。显然,这样的想法很容易就会趺入了虚无主义的陷阱。当然,如果有犯罪学家发表意见,认为案情有别的可能性,只要言之成理亦可收录在条目之内。 德广 >.< 维基态度 (留言) 2008年5月16日 (五) 02:04 (UTC)[回复]

西藏明治时期[编辑]

您好,新近贡献了一篇西藏明治时期,我刚刚把它提名于Wikipedia:优良条目候选处,希望您能前往提供建议。谢谢!--敢为天下先 (留言) 2008年5月16日 (五) 14:35 (UTC)[回复]


关于孙文汪兆铭[编辑]

由于在历史上大多称孙中山和汪精卫(历史上多以“汪精卫”称呼。)(故后人惯以中山先生相称;而其后此称谓便逐渐演化成具体的尊称孙中山先生,或直呼为孙中山。) ,现在大多数人也采用这两个称呼,本名比较少人知道。而且,根据Wikipedia:命名常规,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称,尽量使用人或物最常见的名称,但是不要和其他的人或物的名称冲突。。所以在下希望使用孙中山和汪精卫这个比较常用的称呼。 --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08年5月22日 (四) 02:16 (UTC)[回复]

萨依定律[编辑]

我是萨依定律的原作者Wallace,希望1j1z2兄不吝赐教,指出萨依定律格式上的问题,好让我改正这条目的不足,谢谢--Wallace (留言) 2008年5月24日 (六) 07:15 (UTC)[回复]

日期问题[编辑]

1J1z2兄你好,之前有看到你来改过我的文章,比对之后才发现原来你只有将年份“XXXX年”加上连结而已,另外再看了一下你过去的编辑记录,发现你过去好像常常这么做。事实上这样的作法有时候是不必要的,请你参考一下Wikipedia:只建立与内容相关的连结#日期Dowba (留言) 2008年5月27日 (二) 10:52 (UTC)[回复]

不好意思,我之前没有留意到您将部分内容存档,误会您删除了部分内容,并非无理取闹。--125.31.26.73 (留言) 2008年5月29日 (四) 09:39 (UTC)[回复]

关于达赖和班禅[编辑]

除了追认的之外,其它达赖和班禅我都进行了移动,谢谢关心。对十四世达赖指定的十一世班禅,我觉得译名译成“根敦曲吉尼玛”应该比较准确,具体理由列在Talk:第十一世班禅额尔德尼·更登确吉尼玛,欢迎一起讨论一下。—长夜无风(风语者) 2008年6月2日 (一) 01:48 (UTC)[回复]

bot[编辑]

那个BOT只是用来提交删除的,当然没有投反对票的资格,故应加上{{notqualifiedh}}以免数票混乱。-Nthgd 2008年6月3日 (二) 17:51 (UTC)

中文维基百科用户论坛诚邀您注册[编辑]


迳启者:

您近期在维基百科颇为活跃,您的贡献大家有目共赌,但对于维基百科各种的工作,仍需要维基人多加进行讨论。


鉴于维基百科的格式并不尽适合长期的讨论,亦不是太方便于管理,一些有心的维基人在早期已为中文维基百科用户开设Google论坛,但其运作的方式亦未如理想,故近日,本人已为中文维基百科用户开设了一个Discuz! 6.0版本的论坛系统,方便维基人投入讨论,欢迎您也加入我们的一份子,因为我们不能缺少任何一位重要的维基人!感谢您的垂注,希望能在中文维基百科用户论坛见到您!

  此致
各位维基人

Chaplin 参谋部战绩 谨启

2008年4月9日 (三) 10:01 (UTC)


香港商住建筑的收录门槛[编辑]

Wikipedia talk:专题/香港住宅屋宇及商业物业目前正在讨论有关香港住宅屋宇、商厦、商场条目收录门槛,部份仍有一点争议,希望你也能够给点意见Stewart~恶龙 2008年6月11日 (三) 05:5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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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兄有QQ吗 想和老兄探讨一些问题

你好,我想与您交一个朋友 谈什么话题都可以 我也是一个高中生 希望交一个朋友 PS:本人比较关心国际大事,可是周围没有朋友可以一起交流的,希望找一个人,一起交流一下对看法 可以回避政治问题,这个不是重要的 娱乐方面也不错 如果有兴趣,请PM我您的QQ号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Xiaose对话贡献)加入。

先到先得[编辑]

在概念没有错误的情况下,先到先得,条目名称繁简体保持创建时的样式。—Isnow (留言) 2008年6月17日 (二) 22:43 (UTC)[回复]

艺人模板[编辑]

你最好能告诉我,是谁说 不能有国籍等项 谢谢。—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6月20日 (五) 02:12 (UTC)[回复]

我已经关联邮箱了萧瑟 2008年6月24日 (二) 14:00 (UTC)

关于封建制[编辑]

我查了一下大陆的词典,对于“封建”有两个解释:1、一种政治制度,君主把土地分给宗室和功臣,让他们在这土地上建国。2、指封建主义社会形态。而对于“封建主义”的解释是:一种社会制度,它的基础是地主占有土地,剥削农民。同时我也清楚“封建主义”这个词共自于马克思的著作,最早指欧洲中世纪的分封制,即“封建”的第1种解释,后来被引入中国时,用来指从战国至清朝末年的政治制度,就变成了第2种解释。至于这种演变合不合理,已经不是我们维基百科需要理的事,因为我们维基百科不是正名的工具。目前的现状就是,“封建”有了两种意思,而且这两种“封建”的意思都在大量使用,所以我觉得我们做好消歧义即可。就好象“匈奴”原指汉朝北方的一个民族,后来又用来指阿提拉领导下入侵欧洲的那个民族,在中文也分成了两个并不一定有关联的指称,但我们维基上也用不着去争辩究竟后一个“匈奴”是不是应该叫“匈奴”,而是只需要把“匈奴”做好消歧义即可。所以我会在南越国中所用到的封建制一词加注,注明这里的“封建制”所指的意思是哪一个意思,我想应该就不会对读者造成疑惑了。--长夜无风(风语者) 2008年6月27日 (五) 13:29 (UTC)[回复]

请不要再删改江鹏坚 民进党执政后追认台湾国国父这句话。谢谢![编辑]

1j1z2先生,虽然我们的政治立场不同,但是在这里抛开个人偏见,请让我们实事求是的说话。民进党追认江鹏坚先生为台湾国国父并不代表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一定认同。虽然台湾还未正名,但是江鹏坚先生是民进党人士,所以“国父”只代表是民进党一党的认同,因此才注明民进党追认。所以,请不要再删改江鹏坚 民进党执政后追认台湾国国父这句话。谢谢!“Taiwan 2040”2008年6月27日 (二) 21:00 (UTC)(-5)(United States)

re:菲菇又得罪了谁啊?[编辑]

是因为上面这件事吗?—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6月28日 (六) 10:44 (UTC)[回复]

关于宗教模板[编辑]

你好。虽然我仍觉得几乎所有模板也不能做到绝对中立,亦应该处于不断被改善的境地中,但我十分同意你的观点。如你同意,想把你的留言转移到Template:宗教的讨论页上,也好让将来的贡献者可以作为参考,不用无从入手。Angelalive (留言) 2008年6月30日 (一) 11:1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