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T.A Shirakawa/存档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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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里是User:T.A Shirakawa的留言存档。如需留言给我,请至User talk:T.A Shirakawa

感谢[编辑]

管理员星章
给予辛勤的管理员一点感谢之意 --Jasonzhuocn (留言) 2011年1月3日 (一) 00:54 (UTC)[回复]

关于百乐兔[编辑]

百乐兔因3RR被封禁了至少有9次之多,很明显的,百乐免没有因此得到教训,反而变本加厉,这也是他破坏维基百科一贯手法,其他破坏行径的更不用说了,像这种喜欢搞破坏又没贡献的维基人,建议将其视为长期破坏者,应给予严重处罚,相信很多人会认同,感谢!

他又想犯无故回退的行为(见Google Chrome),另外无故移除九降风的条目内容。

你怎么了?[编辑]

你视而不见吗?还是想说装低调就不没事了吗?您所做出的争议,程序上的瑕疵,随便的处理,却闷闷不吭声吗?—Mark85296341留言 2011年1月3日 (一) 16:10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平溪商圈乌来商圈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月5日 (三) 01:11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顶溪商圈板桥南雅夜市商圈泰山商圈万里商圈贡寮福隆商圈金山老街商圈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月6日 (四) 01:25 (UTC)[回复]

对Crazy Daisuke的解封决定[编辑]

我对J.Wong的决定感到极为不解,但我相信你决定的理据。我并不希望,维基中文出现有人双重标准执法事件。Crazy Daisuke今天可以对付小弟,明天可以对付别人,事实上,他对付有一张很明确的“目标清单”。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9日 (日) 19:28 (UTC)[回复]

我想考虑用AbuseFilter过滤该条目(以及其他有同样问题的条目)上仅变动空格的编辑(避免其他正常编辑不能进行),但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在添删空格的时候更动其他文字来规避过滤。Liangent (留言) 2011年1月14日 (五) 21:23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笑笑教育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月16日 (日) 04:52 (UTC)[回复]

台北捷运特色条目已进入特色评选[编辑]

特别通知您至台北捷运特色候选参与票选或提供意见。--吟游诗人~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1年1月22日 (六) 03:33 (UTC)[回复]

关于欧阳夏丹[编辑]

我已经解决了欧阳夏丹词条的拷贝问题,都是用自己的话写的,我好像在讨论里面说明了吧?谢谢你这么热心—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Wikicn2009对话贡献)于2011年1月31日 (一) 05:25 (UTC)加入。[回复]

关于台北捷运车站条目移动[编辑]

我查过台北捷运[1]和台北市捷运工程局[2]的官网,除台北车站外,其馀车站均是以xx站方式命名,原本的条目名称就已经不符命名常规中的“名从主人”,还是说一定得讨论通过才可移动?——michddastro (留言) 2011年1月30日 (日) 17:05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黎信昌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月31日 (一) 01:00 (UTC)[回复]

bot vand[编辑]

见客栈,请把破坏之IP封禁。-HW留言 - 贡献2011年2月7日 (一) 04:05 (UTC)[回复]

界定编辑[编辑]

[3]条目于争议中,请界定正确之版本并将条目保护直至争议解决-HW留言 - 贡献2011年2月7日 (一) 04:31 (UTC)[回复]

谢谢回应,正监视一批IP机械人的破坏-HW留言 - 贡献2011年2月7日 (一) 05:37 (UTC)[回复]

IP破坏又来了!请立即封禁那些IP并回退所有其编辑。-HW留言 - 贡献2011年2月7日 (一) 05:39 (UTC)[回复]

又出现了--HW留言 - 贡献2011年2月7日 (一) 05:47 (UTC)[回复]

建议修订过滤器,禁止加入任何长恨歌内容。-HW留言 - 贡献2011年2月7日 (一) 05:48 (UTC)[回复]

Special:AbuseLog/251705请解决--HW留言 - 贡献2011年2月7日 (一) 06:03 (UTC)[回复]

通州事件[编辑]

请保证通州事件,除了ip七言破坏外,还有两个用户的编辑战--太刻薄 (留言) 2011年2月7日 (一) 04:33 (UTC)[回复]

请尽快封锁Google Chrome[编辑]

又出现编辑战,希望在达成共识前封锁此页面。--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2月8日 (二) 07:10 (UTC)[回复]

请求将Google Chrome回退到此版本以修复已经消失不见的右侧软体版本资讯,除此之外仍然维持对条目的保护,待名称争议的共识达成为止。- Sweet Potato 2011年3月13日 (日) 13:51 (UTC)

re.[编辑]

感谢阁下的知会。—ATRTC 2011年2月8日 (二) 10:40 (UTC)[回复]

来源为公有领域,因此判定为无侵权[编辑]

想了解一下徐伯, 郭躬, 杜笃邓晨祭彤 卜式(http://baike.baidu.com/view/109673.htm]等条文不为侵权之原因. (来源文字疑非古文原文照录, 经撮要修改, 那创条目者把别人的版本照抄, 会否侵权?) 另曾在多条同一作者的贡献上挂侵权但模版及纪录都不知所迹, 可否了解一下.--Nivekin请留言 2011年3月15日 (二) 09:05 (UTC)[回复]

台铁TEMU1000型电联车已参与优良条目评选[编辑]

恭喜该条目成为。如果您的支持票,那时在晚个两分钟,我想就会。另外请您关注维基百科:优良条目/2011年4月4日,我应该放的不太好,还是由您亲自改写比较好。--Rivalry (留言) 2011年3月28日 (一) 00:09 (UTC)[回复]

ACG专题创作奖[编辑]

--Cp111 (留言) 2011年4月1日 (五) 21:14 (UTC)[回复]

平反[编辑]

关于近日来与同舟相关言论均为本人所留,绝非АвгустуРусский-English-中文绕过封禁 ,同舟平时刚愎自负经常得罪人,树敌多人,如今同舟被封禁,众人无不深感欣喜,特予澄清,110.50.136.104 (留言) 2011年4月3日 (日) 02:52 (UTC)[回复]

为何要把内里的分类逐步删除,我创立分类的原意是将所有日本漫画的内容都放置于此(即使该作品有多少个相关的分类),如果这样搞下去的话,我想该分类除了直接发行单行本的作品外,都没有条目。

另外今天不知为何连去维基有问题,相改掉你的编辑也不行了。--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4月3日 (日) 06:28 (UTC)[回复]

如果能按五十音创立分类就好,但如果不行的话又怎样?--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4月3日 (日) 06:59 (UTC)[回复]

虽说是日本漫画作品,但是在中文维基用五十音会不会有点不实际?之前我就有一个构思──用拼音,像日本漫画列表一样,例如火影忍者Category:日本漫画作品 H、重定向页NARUTOCategory:日本漫画作品 N,如果你觉得可行的话可以再和别人研究一下,如果不可行的话就当我没说吧。--βκκϛ (留言) 2011年4月3日 (日) 08:59 (UTC)[回复]

您建立的分类[编辑]

您好,分类中参杂日文五十音并不符合中文的习惯,似乎不大妥当。是不是应该先讨论一下比较好呢。--Cp111 (留言) 2011年4月3日 (日) 15:55 (UTC)[回复]

您好!请留意用户Horford-1疑似Августу。—Iokseng留言2011年4月4日 (一) 16:03 (UTC) :这完全是栽赃陷害,Horford-1Августу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人,本人就是Августу,而且本人根本就不认识Horford-1,请管理员相信我,解除对我的帐号的封禁。关于账号问题,是因为72.229.35.176这个IP即便是登陆后,编辑结果照样显示为IP编辑。而且这个IP是一个公用IP,所以如果有其他人使用这个IP做了什么坏事的话,坏人很容易就是由我这个账户承担,关于这个问题,我很早就已经向另外一位管理员Wong128hk反映过了。[回复]

请将帐号Августу予以解封,我是无辜的。只是因为初到中文维基百科,遭到某些喜欢霸凌新手的用户的围攻陷害,这才造成今天的局面。

--Августу Русский-English-中文 2011年4月13日 21:03 (UTC-5)

为何要删除[冯彦中]档?[编辑]

why why why?

封禁期间的解释豁免权[编辑]

请管理员正式的给予百乐兔在这解释期间“自我陈述”的内容获得“发言豁免权”,不违反封禁方针。Peterlee9803 (留言) 2011年5月8日 (日) 11:31 (UTC)[回复]

请您作出澄清[编辑]

鉴于百乐兔声称IP并非其傀儡,那么请您作为执行永久封禁的管理员提出相应证据,而且百乐兔怀疑为他人陷害,就更需要确实证据。如果没有证据,请您是否应该考虑解除永久封禁。--苹果派.留言 2011年5月8日 (日) 21:41 (UTC)[回复]

  • 光百乐兔"光荣事迹"早就该被永久封禁了,何况白河也不只一次劝过他,结果如何呢?只是白忙一场,搞不懂老是有人完全忽略他是怎么破坏维基百科的,那以后大家有样学样好了?

请帮助[编辑]

您好T.A 白河!

请,与我在我的 电邮地址 : [email protected]

我需要你们的帮助。 谢谢您 --Mendilboldum (留言) 2011年5月17日 (二) 22:16 (UTC)[回复]

请求长期半保护[编辑]

近日来发现有IP用户针对特定页面破坏,之前许多条目已经被您半保护一个月过,但保护期过后实又被IP用户再度破坏,故以下页面请求3个月半保护:旭通广告这样算是僵尸吗?钢之炼金术师角色列表角川集团中国创艺出版社天闻角川闪灵二人组BLEACH岸田梅尔绝对达令夏日风暴!灵异E接触夏日旋律MAMA兽神演武旭通广告雪螳螂超时空要塞Jack Tao(留言) 2011年5月24日 (二) 15:37 (UTC) Re: 请立刻封禁114.92.237.40(对话页 | 用户贡献)[回复]

请急速封禁IP用户114.92.237.40[编辑]

此人多次造成维基百科严重破坏,其后果之恶劣古今罕见,乃一大奇货,此斯不封后患无穷,特此敬告,还辱骂骚扰管理员,例:管理员是三小 别错过机会哦 114.92.237.40 (留言) 2011年6月1日 (三) 02:24 (UTC)[回复]

对于删除疑似侵权条目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的异议[编辑]

您好,不想说太多了,反正已经被删除了,我只想表达自己的观点:

  • 1,此条目没有完全引用任何一个来源的全部内容,而是耗时数日N次编辑整理而来的,某些即成的历史事实,不管怎么整理都是类似的描述,怎么可能完全按自己的话而不与任何其他人有相似字眼呢?那不是胡编乱造吗?
  • 2,关于条目中的那些内容出处,本人已在资料来源中注明了,百度百科、互动百科上相关条目我也看了,那才叫原文照抄呢!结果,却成了我们的条目侵犯了他们的版权。。。
  • 3,做维基人难啊!

Hnyylilu (留言) 2011年6月4日 (六) 07:02 (UTC)[回复]

邀请您参加第九次动员令[编辑]

中文维基百科 第九次动员令邀请函
维基娘,第九次动员令的吉祥物
维基娘,第九次动员令的吉祥物

亲爱的维基百科用户T.A Shirakawa/存档6您好:

首先,感谢你对[[ HW (留言 - 贡献) *DC9* 2011年6月17日 (五) 02:52 (UTC)]]的贡献!为了提升中文维基的条目品质及数量,第九次动员令将于2011年6月25日开始,9月3日结束,我们竭诚邀请您积极参与。[回复]

本次动员令分为大、中、小动员令,大动员令是可以在任何主题中贡献的动员令项目,而中动员令的2个主题分别是人文与社会科学世界各地,小动员令的4个主题分别是最多语言待撰条目自然与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与应用科学外交

关于本次动员令的详细信息请您参见:第九次动员令,并欢迎您到动员令入门页了解甚么是动员令,并请至报名页面报名参与是次动员令,唯报名仅于6月25日或之后开放

请收到本邀请函的维基人,将{{subst:动员令}}转贴到其他尚未收到本动员令的维基人讨论页上(也请参考工具),如果您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响应本次动员令、积极建立新条目,也请帮忙散发动员令,因为能否将动员令传播出去,是历次动员令成败之关键,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升维基的服务、品质及数量!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邀请你的维基人是:HW (留言 - 贡献) *DC9* 2011年6月17日 (五) 02:52 (UTC)[回复]

修订版本删除请求[编辑]

  • 在下的讨论页有疑似侵权的图网,请把相关的修订版本全删除。

--侠刀行 (留言) 2011年6月17日 (五) 17:55 (UTC)[回复]

Re[编辑]

我不认为我是人身攻击。因为如果你不具有100%的判断能力,为何能凭你一己之判断而断定他人使用傀儡而且迳行封禁呢?所以此事件的问题本质在于你,不可能避开质疑你。如果你认为你不该被质疑,请提出证明,我一定向你道歉。
你任意凭你自己的看法将人定罪与威胁封禁,你已相同构成了人身攻击的嫌疑。是或不是,当然不是我能独断,但你去读读你引用的人身攻击方针,用客观的标准检视你的行为是否与其所列相似。--百楽兎 2011年6月18日 (六) 01:30 (UTC)[回复]

请问为什么将此题目定义为IP用户破坏并加以保护,Justice305在条目中修饰文字,IP用户(百乐兔)回复至较早前的版本,老实说,Justice305的修改除了删去不适用的日文名字外,其语法文义都不及较早前的版本通顺,如果只是因为有关的修改是由百乐兔所做而定性为“破坏”并加以保护,实在是因噎废食。某生 (留言) 2011年6月25日 (六) 04:22 (UTC)[回复]

你好[编辑]

我的一个条目“一吻救人事件”6月26日被判侵权,我当天创建了temp,现在算算已经7天,temp没有被判侵权,不知道现在可不可以移回正是页面了?我看到管理员您在线,所以问你了,谢谢您!--Fxqf·留言簿 2011年7月3日 (日) 01:41 (UTC)[回复]

邀请提升22期台湾条目[编辑]

本期台湾条目质量提升计画已经展开,已将台湾宗教台湾日治时期新旧文学论战认识台湾”已获选为提升主题,改善台湾相关条目的协作,或许您没时间扩充,也可至条目讨论页提出条目改进意见。最后感谢您对台湾的贡献,敬祝编安。
邀请人:安可来酒馆谈谈2011年7月3日 (日) 13:30 (UTC)
[回复]

Re:User:Upright[编辑]

我对Luke的事情不了解——放完维基假期回来的时候他已经被封禁了。对于一些无理的内容,无视或者快速存盘即可,行为还算不上是破坏。我认为在当前应当尽量减少矛盾,毕竟整个事情都是关联的。当然这是我一厢情愿。尊重您的管理员行为--Ben.MQ 2011年7月3日 (日) 18:43 (UTC)[回复]

user:Abcsaegusa[编辑]

我提出了处理太过严苛的质疑. 请参考[18] 谢谢. >TSA的小K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05:47 (UTC)[回复]

提外话, 你会的语言还真多啊 :) >TSA的小K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06:52 (UTC)[回复]

我对你的回复提出了回复. 谢谢你的回复. >TSA的小K (留言) 2011年7月10日 (日) 19:17 (UTC)[回复]

再次谢谢你的协助. 另外, 我和各位及被封禁人并无任何私人的利害关系也无意挑战管理系统. 只是很单纯的认为处分过于严苛且有部分比较粗糙的地方. 若有任何冒犯之处, 还请多多见谅. >TSA的小K (留言) 2011年7月12日 (二) 18:01 (UTC)[回复]

白河……如果我编写的词条被百度百科盗用了,我在元发布地址授权维基百科使用[编辑]

--Signorenc (留言) 2011年7月11日 (一) 12:49 (UTC)Lorenc 白河……如果我编写的词条已经被被百度百科盗用。 我在元发布地址授权维基百科使用,这时我再进入维基增加此词条,可以审核通过吗?管理员们是否会因为忧惧麻烦而删除词条?[回复]

ACG专题创作奖[编辑]

--Cp111 (留言) 2011年7月11日 (一) 16:54 (UTC)[回复]

关于图像之合理使用[编辑]

Hello, 白河管理员, 多谢您的回复意见! 这几天才开始学著上传档案并研究Wiki版权规定... 有问题再跟您请教! -- WildCursive (留言) 2011年7月20日 (三) 22:33 (UTC)[回复]

删除名称错误的重定向页[编辑]

可不可以请您帮我删除国立台南第一高级中学附设进修学校这个重定向页,这是我当初创建页面时误用的错误名称,感谢。ScoutT7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16:22 (UTC)[回复]

关于用户名封禁[编辑]

根据存废讨论,请不要再于被封禁的用户页加入{{usernameblocked}}。如果需要通知的话,使用{{subst:uw-ublock}}在他们的对话页告知(请记得和其他封禁通告模板一样,使用替换引用)。旧的模板很快会改为重定向,因此不对原有封禁理由造成影响。

特此告知,谢谢。--Ben.MQ 2011年7月31日 (日) 13:12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国际离岸云计算数据特别管理区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1年7月31日 (日) 15:55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纽约说话岛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1年8月5日 (五) 02:14 (UTC)[回复]

封禁申请‧表决通知[编辑]

尔安。Winertai君已就“封禁申请”将来使用时间导向方案,抑或理由导向方案发起表决,为期一周,至八月十四日为止。请移玉投票。--J.Wong 2011年8月7日 (日) 07:43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1年8月8日 (一) 02:29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Hyundai 劳恩斯prada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1年8月11日 (四) 01:56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日籍解放军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1年8月12日 (五) 02:15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六房天上圣母]]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1年8月13日 (六) 07:47 (UTC)[回复]

特别通知[编辑]

现就人事任免资格投票的第二阶段投票方式,将在7天内进行小型表决。请往维基百科:人事任免投票资格/最后表决页投票参与。-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6日 (二) 00:51 (UTC)[回复]

请注意[编辑]

基于对此前投票活动组织的不信任,我在这里重启了共识讨论。请前往维基百科:人事任免投票资格共识讨论(第二次)参与。—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9月6日 (二) 13:42 (UTC)[回复]

颁授星章,特致敬意[编辑]

管理员星章
特此颁授管理员星章予阁下,以表彰阁下一直以来在管理事务上的投入。香港制造 (留言) 2011年9月29日 (四) 13:15 (UTC)[回复]

请注意[编辑]

维基百科:人事任免投票资格/最后表决正在进行中,为避免维基中文社区再受政治因素影响,请前往投票。—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1日 (六) 05:57 (UTC)[回复]

人事任免投票资格投票[编辑]

你的票未写明原因,将会被当作无效票处理。--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16:57 (UTC)[回复]


德国管理体系认证公司

@T.A 白河, please be so kind to explain and reconsider the deletion of 德国管理体系认证公司 in english language, if possible. Thank you, --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17:09 (UTC)[回复]

人事任免投票资格[编辑]

谢谢关注。表决已延长7日至2011年10月16日0时0分,同时进行讨论中间方案,欢迎参与。特此通知。--Gakmo (留言) 2011年10月9日 (日) 17:47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