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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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人民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1]

歷史[編輯]

辛亥革命後,上海縣縣署設立主管民政事務的內務科。中華民國16年(1927年)7月,上海特別市成立後,設立主管民政事務的公益局,黃慶瀾出任局長。同年9月,公益局併入農工商局,潘公展出任農工商局局長,1928年更名為社會局,潘公展留任局長。中華民國26年(1937年)冬,在日本攻佔上海後,社會局遷入上海法租界。中華民國30年(1941年)12月8日,日軍占領租界,社會局工作中止。汪精衛政權統治時期,上海的民政事務由汪精衛政權上海特別市政府的社會局和社會福利局主管。中華民國34年(1945年)8月,中國抗日戰爭結束,中華民國上海市政府重新成立社會局,並且設立主管保甲、戶政、徵兵等事項上海市政府民政處。中華民國36年(1947年)10月,民政處升格為民政局。截至1949年5月27日時,當時的民政局局長是陶喆的爺爺陶一珊[2][3]

1949年5月27日中國人民解放軍攻佔上海後,中華民國上海市民政局和社會局中屬於民政的行政業務由上海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政務接管委員會民政接收處和政務接管委員會福利接管組負責處理。1949年8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民政局成立,曹漫之出任局長[4],下設行政處、戶政處、福利處、優撫處和人事室、會計室、調研室。1955年4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民政局改名為上海市民政局。1968年2月,上海市民政局革命委員會成立,上海各個區縣民政機構同時被撤併。1978年8月,上海市民政局革命委員會撤銷,恢復先前的上海市民政局。1978年,重建下轄的殯葬管理所。1980年3月,殯葬管理所再度撤銷,業務由社會處第三科管理。1981年4月,再度恢復殯葬管理所。1984年後更名為上海市殯葬管理處。1990年3月,上海市婚姻管理處成立[5]。1996年,上海市民政局共設15個處(室)[3]

參考資料[編輯]

  1. ^ 中国信息经济年鉴 2001 创刊卷. 北京: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2001: 588. ISBN 7-5005-5113-4. 
  2. ^ 新京报:真人秀纪录片,了解自家人. 新京報. 2014-05-28 [2022-04-15]. 
  3. ^ 3.0 3.1 《上海民政志》>第十八章 民政行政机构与干部队伍. 上海市地方志辦公室. 2003-11-04 [2022-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26). 
  4. ^ 《上海民政志》>第十八章 民政行政机构与干部队伍>第一节 机构与职能. 上海市地方志辦公室. 2003-11-04 [2022-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15). 
  5. ^ 馬伊里主編. 民政30年 上海卷 1978年-2008年. 北京: 中國社會出版社. 2008: 353. ISBN 7-5087-2357-0.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