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戰略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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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戰略方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軍事戰略方針。現行軍事戰略方針為2015年5月國防白皮書《中國的軍事戰略》提出的「新形勢下積極防禦軍事戰略方針」。

簡介[編輯]

中國共產黨軍事戰略思想的基本點是積極防禦戰略思想。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的革命戰爭實踐中,中國共產黨領導的軍隊形成了一整套積極防禦戰略思想,堅持戰略上防禦同戰役戰鬥上進攻相統一,堅持防禦、自衛、後發制人原則,堅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1]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央軍委確立了積極防禦軍事戰略方針,並且根據國家安全形勢發展變化對積極防禦軍事戰略方針的內容進行過多次調整[1]。195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部長彭德懷元帥在第二次中央軍委擴大會議上作了題為《關於保衛祖國的戰略方針和國防建設問題》的講話,系統闡述了中國的積極防禦軍事戰略方針[2]

1993年,制定了新時期軍事戰略方針,將打贏現代技術特別是高技術條件下局部戰爭作為軍事鬥爭準備基點[1]。1992年11月9日,在軍隊一次會議上,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央軍委主席江澤民指出:「現在國際形勢發展很快,要密切注視把握形勢的發展變化,正確決定我們的軍事戰略方針。」中央軍委副主席張震同軍委其他領導商量,並報請江澤民同意,於1992年12月上旬召開了一次軍事戰略問題座談會。此後在張萬年的領導下,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向中央軍委提出了關於軍事戰略方針的建議。軍委常務會議經過多次討論,採納了總參謀部的意見,於1993年1月正式向江澤民呈送關於新時期軍事戰略方針問題的報告。在1993年1月召開的中央軍委擴大會議上,江澤民代表中央軍委提出,要將軍事鬥爭準備的基點放在打贏現代技術特別是高技術條件下的局部戰爭上。這標誌着新時期軍事戰略方針的正式確定[2]

2004年,充實完善新時期軍事戰略方針,將軍事鬥爭準備基點調整為打贏信息化條件下的局部戰爭[1]

2015年5月26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了第一部專門闡述軍事戰略的國防白皮書《中國的軍事戰略》。該白皮書對中國的安全形勢作出了新判斷,第一次系統闡述了新的歷史時期中國軍隊的使命和戰略任務,介紹了積極防禦戰略思想以及新形勢下積極防禦軍事戰略方針。這是自1998年以來中國政府第9次發表國防白皮書[3]。白皮書提出了「新形勢下積極防禦軍事戰略方針」作為中國的軍事戰略方針,指出「中國社會主義性質和國家根本利益,走和平發展道路的客觀要求,決定中國必須毫不動搖堅持積極防禦戰略思想,同時不斷豐富和發展這一思想的內涵。」並提出「根據戰爭形態演變和國家安全形勢,將軍事鬥爭準備基點放在打贏信息化局部戰爭上。」[1][4]「新形勢下積極防禦軍事戰略方針」的重點是:立足打贏信息化局部戰爭,創新基本作戰思想,優化軍事戰略布局,堅持戰略指導原則[5]

參考文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