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業系統紅十字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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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商業系統紅十字會是由中國商業聯合會於2000年11月15日向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提出申請,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批准,於2000年12月8日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性行業紅十字會組織(非法人性質)。2011年12月31日,中國紅十字會總會通報撤銷了中國商業系統紅十字會。


歷史[編輯]

成立[編輯]

中國商業聯合會於2000年11月15日向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提出申請,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批准成立了中國商業系統紅十字會(非法人性質)。該紅十字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性行業紅十字會組織之一。

2010年12月8日,中國商業系統紅十字會舉行了成立10周年紀念會。中國商業系統紅十字會名譽副會長、中國商業聯合會副會長田元蘭中國紅十字會副會長郭長江等到會並講話。[1]

郭美美事件與撤銷[編輯]

2011年發生的郭美美事件令中國商業系統紅十字會受到社會質疑,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組成調查小組進駐商紅會查帳和調查。同時中國中央電視台新聞調查》深入探討[2],調查發現,商紅會本身沒有任何慈善募款,總會也不撥補任何經費,成立初衷就帶有希望依靠紅十字會招牌的社會形象能力吸引一些企業贊助半商業半公益性質的一些合作案,例如博愛小站健檢車同時也進行車廂廣告和賣保險的商業生意。達成紅十字會不必出錢卻又能推動一些公益,然而成立後因不如預期設想進展逐漸發生一些質變,商紅會本身因沒有任何經費運轉逐漸被一家私人公司王鼎企業所掌控,商紅會所有人事和房租都由王鼎企業支出,會中決策和行動也實質由王鼎企業掌控。

王鼎公司利用商紅會帶有紅十字會性質的招牌開始在外經營一系列企業合作案,先後涉及五六家民間企業,合作內容也都是博愛小站之類半商半慈的爭議性專案;郭美美便是其中一間民企董事長的女友,才捲入此事。

2011年7月1日,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發出聲明,宣布暫停中國商業系統紅十字會一切活動。聲明全文如下:[3]

2011年12月31日,中國紅十字會總會通報撤銷了中國商業系統紅十字會。通報稱,[4]

一、調查結果證實,商紅會中不存在「紅十字商會」這一機構,沒有設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這一職務;郭美美與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及商紅會沒有任何關係,其炫耀的財富與紅十字會、公眾捐款及項目資金沒有任何關係。 二、商紅會自成立後沒有按照《中國紅十字會章程》的要求,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沒有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等領導機構,不符合行業紅十字會的基本組織要求;沒有建立完善的財務、合同與項目管理制度,內部管理混亂;部分負責人利用其雙重身份,在項目運作中存在關聯交易,嚴重違反公益組織的基本原則。經商中國商業聯合會同意,決定撤銷商業系統紅十字會,並將依據法律法規對遺留問題進行相應處理。

領導[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