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史大綱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中國哲學史大綱》(上卷),胡適著。中國先秦哲學思想史專著。本書原是胡適留學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時的博士論文《中國古代哲學方法之進化史》,1917年他根據此編成在北大教授「中國哲學史」的講義。全書共12篇,10餘萬字。1918年7月,經過整理;8月,蔡元培作序;1919年2月,由上海商務印書館出版。轟動一時,不過兩月就再版。

本書在中國哲學史,甚至在各種專史通史研究方面,都堪稱是一部具有開創意義的書,是「五四」新文化運動的一個積極成果。蔡元培給此書以很高評價,指出它有四種特長:第一,證明的方法。第二,扼要的手段。第三,平等的眼光。第四,系統的方法。胡適本人自信的說:「我自信,治中國哲學史,我是開山的人,這一件事要算是中國一件大幸事。這一部書的功用能使中國哲學史變色。以後無論國內國外研究這一門學科的人都躲不了這一部書的影響。凡不能用這種方法態度的,我可以斷言,休想站得住。」

梁啟超在一場演講中評此書:「這書自有他的立腳點,他的立腳點很站得住。這書處處表現出著作人的個性,他那敏銳的觀察力,緻密的組織力,大膽的創造力,都是不廢江河萬古流的」,「總說一句,凡關於知識論方面,到處發見石破天驚的偉論,凡關於宇宙觀人生觀方面,什有九很淺薄或謬誤。」馮友蘭回憶:「胡適的這部書,把自己的話作為正文,用大字頂格寫下來,而把引用古人的話,用小字低一格寫下來。這表明,封建時代的著作,是以古人為主。而五四時期的著作是以自己為主。」「在中國哲學史研究的近代化工作中,胡適創始之功,是不可埋沒的」。馮友蘭後來也寫了一本《中國哲學史》,胡適的《中國哲學史大綱》與馮友蘭的《中國哲學史》作為比較時,一般都認為後者勝於前者。

中國哲學史大綱只完成上半卷,雖然胡適在有生之年一再承諾要將下半卷付梓,但這本書始終是一本「上卷書」。胡適的名作《中國哲學史大綱》、《白話文學史》,都只有上卷,人稱「善作半卷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