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社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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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社派長春市及其周邊地區在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期間形成的以長春公社吉林省東方紅公社為主的一系列群眾組織。其對立面為紅二派。公社派被吉林省軍區認定為分裂主義的產物,在1967年8月前處於受壓狀態。

歷史[編輯]

1967年1月18日,在一月風暴的影響下,長春市62個群眾組織在市體育館召開奪權大會,當晚接管了省委會,公安部,《長春日報》社等機構。

1967年2月1日:「地院兵團」、「工大造大」、「光機八·一五」、「人大紅野」等組織先後退出長春市紅衛兵二總部,宣布成立「吉林省革命造反司令部」。8日,改為「長春人民公社籌委會」。4月23日,成立長春公社[1]

1967年2月20日:吉林師範大學的「紅色造反兵團」、「毛澤東主義紅衛兵」、「長春市公安聯總」等 20 個組織,聯合發起成立吉林省東方紅公社。從此,長春市對立兩派形成。

1967年8月17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小組對吉林省軍區和駐長部隊《給長春市廣大革命群眾的公開信》作了批示,號召長春市兩大派群眾組織實現大聯合,促進「三結合」。

1967年12月3日,兩派4個組織和長春警備區司令部的代表簽訂了《關於貫徹「長春市兩大派關於徹底封存上交武器和維護社會治安的協議」》的具體措施。21日,上述組織與單位代表又簽訂了《長春市兩大派關於徹底上交各種武器的補充協議》。表示在年底前,上交各種武器、彈藥和其他軍用物資。

相關事件[編輯]

1967年2月23日,公社派與紅二派吉林大學發生衝突,吉林省軍區鎮壓了公社派組織「長春市公安聯總」。[2][3]

1967年4月17日,公社派組織在兩天內兩次查封《長春日報》編輯部,並與紅二派發生武鬥。

1967年6月,兩派組織在長春機車廠、長鐵機務段、煤氣公司、長春車站等處進行武鬥。[4]

1967年9月13日,兩派組織在「小白樓」展開了激烈的大規模武鬥。[5]9月18日,兩派組織在長春火車站發生武鬥,動用了迫擊炮、炸藥、機槍等武器和裝備,造成28人死亡,近百人受傷。是長春市規模最大的一次武鬥事件。[6][7]

參考資料[編輯]

  1. ^ 余汝信. 风暴历程 文革中的人民解放军 下册. 香港: 新世紀出版社. 2021: 755. ISBN 978-988-13296-7-7. 
  2. ^ 吉林省编年纪事 (PDF). : 1216 [2023-10-03].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3-10-03). 
  3. ^ 喬晞華. 文革群眾運動的動員、分裂與滅亡——以社會運動學視角. : 284. 
  4. ^ 王久榮;鄔崇鈺;姚遠;王子襄. 长春市宽城区志. 吉林人民出版社. 1996: 370. ISBN 7-206-02484-X. 
  5. ^ 張捷訊 楊文岐 王炳吉 呂慶業 牟樹春 李明慧 朴海岩. 长春市二道河子区志. 2006: 563. 
  6. ^ 長春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长春市志 总志 下卷. 吉林人民出版社. : 935. 
  7. ^ 姜東平. “文革”武斗时期的长春. 

原始文獻[編輯]

《春城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大事記(上下冊)》1968年 長春公社五〇三戰鬥隊編印

《長春紅衛兵在前進》1968年 長春市紅衛兵總部編印

《給長春市廣大革命群眾的公開信》 1967年8月17日 吉林省軍區十六軍 空一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