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方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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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方仁(1936年1月),男,陝西武功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曾任江西省政協主席、中共貴州省委書記,因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生平[編輯]

劉方仁畢業於瀋陽建築材料工業學院,曾在解放軍總後勤部軍需生產部西安603工廠、3525工廠、5727工廠工作。1983年,升任中共江西省九江市委書記,隨後升任中共江西省委副書記。1993年,擔任江西省政協主席。1993年,升任中共貴州省委書記。1998年,改任貴州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兼中共貴州省委書記[1]

落馬[編輯]

2003年4月25日,新華社向全中國播發了一條重要消息: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對貴州省委原書記、省人大常委會原主任劉方仁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審查。隨後因涉嫌受賄犯罪被逮捕,2004年,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其無期徒刑[2][3]

參考文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