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天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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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天喜強姦、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簡稱吳天喜案,是2005年至2007年期間發生於中國河南省鎮平縣的一系列強姦案。第九屆全國人大代表鎮平縣政協原副主席吳天喜,強姦12歲至16歲的鎮平縣中學、中專女學生[1][2]22人[3](另有說法為24人[4]、36人[5]、43人[6])。

2007年12月19日,南陽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吳天喜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姦罪等七項罪名成立,數罪併罰判處死刑,吳天喜上訴。2008年7月23日,河南省高級法院駁回上訴。2009年8月13日,吳天喜被南陽市中級法院執行死刑。[4]

相關條目[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吴天喜案:最小受害者12岁 受害者不敢报案. 廣州日報. 2008-04-28 [2020-03-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8-26) –透過人民網. 
  2. ^ 吴天喜案:应追究纵容“淫魔”者的渎职之罪. 北京青年報. 2008-04-28 [2020-03-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29) –透過人民網. 
  3. ^ 吴天喜案二审:强奸还是嫖娼成焦点. 南方日報. 2008-04-26 [2020-03-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29). 
  4. ^ 4.0 4.1 河南一县原政协副主席奸淫20余女生 被执行死刑. 中國新聞網. 2008-08-13 [2020-03-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29). 
  5. ^ 河南镇平高官迷信“采处”延年 不服强奸罪判决. 廣州日報. 2008-04-25 [2020-03-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29) –透過搜狐新聞. 
  6. ^ 涉嫌强奸少女 一个政协副主席的堕落史. 鳳凰網. 2008-05-12 [2020-03-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