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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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昌世(?—?),字興公,號存少南直隸松江府華亭縣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昌世幼事祖母孝,比長,能文章。入為青浦縣學生,天啓元年(1621年)辛酉科應天鄉試舉人,天啓五年(1625年)乙丑科禮部會試會魁,二甲三十六名進士,官工部營繕司主事,時閹黨用事,鄉人中有夤緣得卿寺者,昌世胥吏將謀大木廠缺,懷金夜見曰:願得公門生一帖與崔尚書,事即諧矣。昌世峻拒之。時崔呈秀方以都御史兼工部事,既而呈秀以司禮監總戶工事建署,昌世題牓無稱頌意,益不為要人所喜,因目為小東林。崇禎元年,呈秀敗,監明德陵工,木商饋以金,昌世怒,欲執付法司,哀懇去,而台省先已入商賄,故事木分三等估直,台省命概以上等算,昌世爭之,笑曰:此商人不識時務耳。昌世勃然曰:公無輕諒天下士,某非藉此驫官為仆、貨真馬計者也。必依此,寧向御前奏辨。台省中餒,諸商亦耳語卻饋事,遂心折款語,移覆減十餘萬金,強項聲益著[1]

崇禎二年清兵圍京城,十一月京師戒嚴,昌世為廣寧門監督,助守御。先是昌世與中官共事,辭色不少假,至爭陵木,與台省相失,益目攝,幾不敢鈞禮。及城守,司禮大璫王希忠統軍至,昌世與爭體統不合,適盔甲廠運到一礮,借端題參,以都城懸簾狹薄,下工部尚書張鳳翔及主事史維堡、唐昌世於刑部獄。司官同郡朱長世等受杖死,遂並奪昌世職。而昌世亦以親老得遂色養,遂歸。十五年,工部尚書范景文疏薦,不報。福王時,張鳳翔起巡撫,復薦之,時年已六十,連喪二親,哀毀骨立,所跪席雙趺隱然。比服闋,南都破,遂屏居不復出,卒年八十九。

家族[編輯]

從祖父唐文獻,萬曆丙戌進士。

唐允振,字叔起,有拒奔女,還遺金事,年二十七始授室,次年就童子試,屢躓場屋,遂即家授徒,兼課諸子,有《課兒雜錄》。天啟五年昌世舉會魁,為工部主事,七年允振受封為承德郎,恂恂樂善,益若不及。燈下猶作蠅頭細楷,評閱書史。崇禎十年次子唐昌齡又舉會魁,由萬載知縣後升南京兵部主事。少子唐昌運,以貢士為光化知縣,皆以文行顯。允振壽八十二卒。

唐昌齡,字吾修,崇禎十年丁丑進士,官南京兵部主事。子唐子鏘,康熙十五年進士。

參考文獻[編輯]

  1. ^ 《松江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