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高 (嘉靖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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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高

大明
籍貫 廣西桂林府灌陽縣
出生 閏九月十二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鄧氏
出身
  • 正德八年癸酉科舉人
  • 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

李高(1490年—?年),字仰之廣西桂林右衛軍籍灌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治《易經》,正德八年(1513年)廣西鄉試第八名舉人,年三十四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三百五十四名,第三甲第一百八十五名進士[1][2]。嘉靖三年正月選授南京山東道監察御史,四年因上疏申救元城知縣張好古,被下獄降職[3][4]

家族[編輯]

曾祖李福。祖父李智清。父李法森。前母周氏,母竇氏。慈侍下。兄李通、弟李山[5]

參考資料[編輯]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五十三》:嘉靖四年七月,中軍都督府帶俸泰和伯陳萬言奏元城縣知縣張好古擅拘國戚,非刑致死人命, 詔錦衣衛逮治之。
  4. ^ 《廣西通志》:李高字仰之,灌陽人。正德八年舉人,嘉靖二年進士,為南台御史,時元城令張好古收泰和伯陳萬言家屬治之,萬言藉寵白之上,因遣官校逮好古下獄。高率諸御史為奏,其畧曰:昔漢馬廖慮美業之難,終三致意於宮中,四方勸成明德,號稱賢戚,光武不以姊湖陽公主之故,加怒洛陽令董宣,史臣稱之,願陛下釋好古,復其官,誡諭萬言,追蹤馬廖,不失賢戚之名。不但元城人式歌且舞,天下必傳誦無窮。已奏入,下法司,人以高一疏婉切有體雲。
  5.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