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宜洛礦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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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宜洛礦難,是1950年2月27日發生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河南省洛陽市的一場重大礦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以來的第一場最大安全責任事故。[1][2][3][4] 發生爆炸的宜落煤礦位於洛陽城西南70里處,隸屬於國營河南新豫煤礦公司,事故共造成174名礦工死亡(一說187人[3])、39人受傷,被炸面積為10600平方米,超過井下工作面積的三分之一。[1][2]

簡介[編輯]

河南省洛陽市宜落煤礦建立與1907年。[1] 1950年2月27日晚6時45分,煤礦的李溝井發生爆炸。[2]此次礦難中,除部分礦工被當場燒死外,大部分礦工由於空氣不通暢而被悶死。[2] 由於沒有專業救護隊伍,且技術條件落後,事故救援時間長達55天,直到4月22日最後一具屍體運出。[2]

據檔案記載,事故原因可能是工人吸煙劃火導致瓦斯爆炸(事發礦井煤層內含大量沼氣)。[2][5] 此外,帶班組長允許工人集體偷煤、破壞工程,爆炸引起煤層棚柱多處倒塌,阻塞了巷道。[2]

礦難發生時期,中國大陸的傷亡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尚未建立。[1] 1950年6月2日,時任中國國務院總理周恩來召開會議,成立專門小組研究處理這一事故。[2][4] 此後,河南省及地方共有10餘名主要領導和相關人員遭到嚴厲處分、兩人遭槍決。[2] 其中,時任河南省人民政府主席吳芝圃、副主席牛佩琮被予以警告處分。[4]

中國官方對此次礦難的定論是「這是新中國成立不到半年發生的第一起最大、最重、最慘痛的安全責任事故」。[2]

參見[編輯]

參考資料[編輯]

  1. ^ 1.0 1.1 1.2 1.3 郭紅敏. “宜洛矿难”,中国首起最大安全事故问责揭秘. 《法律與生活》(第23期). 2012 [2020-11-22]. [失效連結]
  2.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解密档案】“宜洛矿难”追探(上)174个魂灵成老工友永远的心痛. 大河網. [2020-11-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15). 
  3. ^ 3.0 3.1 張同樂; 畢順堂. 新中国煤矿矿难高发期分析及对策研究. 河北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06-01-15, 29 (1). ISSN 1000-5587. 
  4. ^ 4.0 4.1 4.2 1950年宜洛矿难:周恩来主持会议研究处理责任人. 人民網. [2020-11-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1-06). 
  5. ^ 邱成. 安监职责误读与责任主体虚拟——中国矿难难治主因之剖析. 《安全》. 2006, (2) [2020-11-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30).